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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4-18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2年度)
发布日期: 2022-04-18 14:40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目录清单已经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第12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18日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

决策主体

承办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是否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

一、中长期规划和重要规划

1

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省自然资源厅

生态修复处

2022年12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

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决策程序

2

编制《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

省自然资源厅

国土空间

规划局

2022年12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

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决策程序

3

编制《浙江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

省自然资源厅

海域海岛处

2022年12月(视《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决策程序

二、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管理措施

4

制定《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矿泉水、地热矿业权管理工作的通知》

省自然资源厅

矿业权处

2022年第二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权法》、《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

需履行公众参与等决策程序

5

制定《浙江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试行)》(注1)

省自然资源厅

用途管制处

2022年第四季度

《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

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决策程序

6

制定《关于切实加强存量土地盘活,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暂名)

省自然资源厅

开发利用处

2022年第四季度

《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意见》

需履行公众参与等决策程序

7

制定《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试行)》

省自然资源厅

国土空间

规划局

2022年第四季度(待国家相关文件出台)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

需履行公众参与等决策程序

三、重大改革举措

8

制定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国土空间治理改革 推进省域空间治理现代化的意见》实施方案

省自然资源厅

改革发展处

2022年第二季度(待省里相关文件出台后)

《关于深化国土空间治理改革 推进省域空间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被省深改委列为2022年度牵一发而动全身重大改革项目

需履行公众参与等决策程序

四、重大建设项目


(本年度暂无)






五、其他重大事项


(本年度暂无)






注1:制定《浙江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试行)》曾列入2021年度我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21年已完成初稿起草,并广泛征求了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和社会公众意见,形成了“修改稿”,但因目前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尚处于“三区三线”试划阶段,还未正式发布,因《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需要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只能推迟发布。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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