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410/2023-0002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发布机构: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3-01-13
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1- 16 15: 14 浏览次数:( )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新申报对象,指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市场主体。

继续申报对象,指在公示的2021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二)申报条件。

符合《办法》第六、七条规定以外,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并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二、公示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系统将于2023年3月15日-4月15日开放,自愿申报的企业,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不满两个年度,符合“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条件的,需要在系统中提交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说明,说明应明确“在全国或全省××行业中,共有企业××家,该企业综合实力排序第××位,系行业重点骨干企业”,说明应列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符合“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条件的,需要在系统中提交省政府出台的相关重点扶持行业的政策性文件。

2021年以来存在《办法》第八条明确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需要在系统中提交能够有效证明存在的严重失信行为非主观故意造成,或者提供原处罚行政机关出具信用已修复的书面材料。

2021年和2022年两个年度均为亏损的或者2022年资产负债率高于90%的,需要在系统中提交亏损原因,或者负债率高原因的书面材料。

(二)县局核实。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对企业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核实、征信查询和实地走访,并上传辖区市场监管干部到企业进行实地了解核实的表格(见附件2)。

征信查询,各地要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andianditu/)、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http://www.zjzwfw.gov.cn/zjzw/punish/frontpunish/showadmins.do?webId=83)、“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等信息网站查询,必要时可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充分了解企业失信信息、处罚信息。

对于企业提交的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说明,应重点审核出具单位的资格、真实性以及说明的有效性。对申请符合“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条件的,应重点审核文件有效性、该企业是否属于重点扶持行业以及是否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上的小微企业名录库中。

对于企业提供的严重违法失信情况说明、连续亏损说明、负债率高说明等重要情况说明要重点审核,按照合法、客观、审慎、关联的原则进行综合考虑。

经县局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择优向市局推荐。

(三)市局复核。

市局对各县(市、区)局推荐的企业,进行网上资料复核、征信查询,需要时进行实地核实或网上答辩。经市局复核后,于5月31日前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意见,并择优向省局推荐。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市局推荐新申报和继续申报企业名单的文件;

2.《新申报、继续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

3.市局认为应该书面上报省局的有关情况说明。

(四)省局公示。

省局对市局推荐的企业进行复核,选取一定比例企业进行实地核实、网上答辩。经省局研究后向社会公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印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

(五)动态管理

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发现公示企业存在《办法》中不符合公示条件的,要按照《办法》要求,及时予以撤销(撤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培训,扩大影响。各地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办法》规定和“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扩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组织申报企业认真学习《办法》,引导更多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的合同履约和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整体水平。

(二)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帮扶。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主动对企业开展申报培训等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强化企业的“合同”意识,指导企业认真、如实填报。对在公示的2021年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县级局要逐家联系,征询是否继续申报的意见,以免企业漏报。

(三)坚持综合衡量,择优公示。新申报企业择优推荐和公示。系统测评情况、征信结果、网上和实地核实情况是各地推荐和省局公示的主要依据。新申报企业网上测评分达不到基准线的,系统将自动不予通过,也不得再次填报。

附件:1.新申报、继续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

2.2023年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情况核查记录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2023年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情况核查记录表.doc附件1.新申报、继续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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