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来源: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2-03-31 18:05 字体:[       ] 浏览次数:( )

序号

决策事项

名称

决策

  事项

  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情况)

计划开始

   时间

标准修订计划下达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责任处室

1

《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

省政府

省市场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标准化条例》

送审文本听证、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批准发布

2019年12月

2022年7月底

标准化处

2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

省政府

省市场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标准化条例》

送审文本技术审查和听证、报批文本公示、批准发布

2020年12月

2022年8月底

标准化处

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

省政府

省市场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标准化条例》

立项申请评估审查、起草、公开征求意见、送审文本技术审查和听证、报批文本公示、批准发布

2022年6月

2022年12月底

标准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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