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21-00426 | 主题分类: | 医保类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1-06-11 |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6-11
记者6月10日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自6月30日起浙江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减轻癌症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核医学科PET-CT检查室内,病人正接受检查。图片由医院提供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数据统计,2019年浙江省新发癌症病例达21万例,癌症的发病率及死亡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国家和省里将大量癌症靶向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和大病保险药品支付范围,减轻癌症患者的用药负担。但是诊断和治疗过程的检查仍给癌症患者带来沉重压力,尤其是临床上常用于癌症诊断和治疗的PET-CT检查费用,因未纳入医保报销,成为尚不富裕家庭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将肿瘤全身断层显像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从支付对象、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监管4方面对PET-CT检查纳入大病保险做出明确规定。其中,明确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省级公立医院价格调整为5300元每次,各设区市在不高于省级公立医院价格前提下,依法制定本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大病保险按上述价格和相关规定支付。(记者黄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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