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4-00031 | 公开日期: | 2024-02-01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发函〔2024〕28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设置东阳市中心血库的批复
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恢复设置东阳市中心血库的请示》(金卫〔2023〕117号)收悉。根据《血站管理办法》《全国血站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结合东阳市实际,我委同意设置东阳市中心血库。
请你委督促东阳市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血站管理办法》《血站基本标准》相关要求,做好人员、用房设施、仪器设备、物料、信息化等配置工作,制定规范化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待筹建工作完毕后报我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展执业活动。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2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