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关于表彰2012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工作优秀单位的通知 | |||
| |||
浙体法产〔2013〕17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实行浙江省体育产业工作年度评价考核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2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工作年度评价考核的通知》的要求,去年12月下旬,省体育局对11个市体育局进行了体育产业工作考核。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和询问等方式,较为详细、客观地了解了我省各市体育产业工作的现状。
经考核和省体育局批准,授予杭州市体育局、宁波市体育局、温州市体育局、台州市体育局2012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并予表彰;其他各市为2012年度浙江省体育产业工作合格单位。
希望各市体育局进一步加强对体育产业工作的指导,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努力开创体育产业工作的新局面。
专此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
2013
年1月16日
|
【关闭】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