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12-14 信息来源:浙江省体育局访问次数:


(2012年12月6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浙江实际,研究讨论了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对动员和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省上下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高潮,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努力开创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新局面。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新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旗帜就是方向,道路决定命运,发展才能自强。我们要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和平发展,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新实践,深化经济转型升级和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生态浙江、文化强省建设各项工作,为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发挥应有作用。
  2.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开创浙江科学发展新局面。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确定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符合全党意志、顺应人民愿望。我们要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精神实质,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更加自觉地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更加自觉地把统筹兼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使科学发展观在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显现出更加强大的力量。
  3.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奋斗目标,满怀信心地推动浙江未来新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具体目标,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要求,强调要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现代化建设中继续走在前列,为全国改革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我们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埋头苦干、开拓进取,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进一步提升浙江全面小康社会水平,加快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为实现中国梦、迈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4.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努力创造浙江各项事业发展新业绩。党的十八大全面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围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分别就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作出新的部署。我们要把这些决策部署落实到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实践中去,加快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科教人才强省和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生态浙江,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落实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总体部署,着力推动浙江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党的十八大清醒分析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强调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我们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断提高浙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总体要求
  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三步走”战略部署和有条件的地方在现代化建设中继续走在前列要求的实际行动,是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深化“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目标追求,是顺应全省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内在要求。   
  6.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基本内涵。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在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区域先行的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是具有时代特征和国际可比性的现代化,必须坚持发展为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全省人民物质富裕精神富有。要努力创造更加丰裕的物质财富,在大力发展现代产业、推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着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家庭财产,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力求缩小收入差距,最终实现物质上共同富裕。要努力创造更加丰富的精神财富,积极培育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高全省人民的科学文化素养、民主法治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生态文明素养和身心健康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各项合法权益,最终实现精神上共同富有。
  7.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不断深化改革开放,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而奋斗。
  8.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奋斗目标。实现全省人民物质富裕精神富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从我省实际出发,分两个阶段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
  第一阶段是到2020年,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要求,实现“四个翻一番”,即全省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到2020年分别比2010年翻一番,分别达到55500亿元、104000元、55000元、24000元以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各地要围绕这一目标加倍努力,力争提前实现。
  第二阶段是在实现2020年“四个翻一番”目标基础上,再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把浙江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经济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省份,成为人民群众普遍过上富裕生活、具有较高文明素质的省份,成为人民群众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的省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今后五年,是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主要发展目标是:
  综合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同步发展和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各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地更净。
  物质富裕程度普遍提高。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居民家庭财产普遍增多,财政人均公共服务支出持续增加,人民群众拥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低收入和贫困人口显著减少。
  精神富有基础更加扎实。人民群众受教育水平、健康水平、科学素质持续提高,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矛盾积极化解,社会关系更加协调,社会行为更加规范,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社会人文氛围更加浓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发展自豪感、生活幸福感、社会归属感、价值认同感明显增强。
  9.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指导原则。一要坚持富民强省不动摇。富民强省是浙江长期以来坚定不移的目标追求,也是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基本取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走共同富裕道路。二要坚持转型升级不动摇。转型升级是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三要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改革开放是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强大动力。必须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深化改革开放,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着力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四要坚持干在实处不动摇。干在实处是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作风保证。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密切联系群众,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推进浙江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三、扎实推进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各项工作
  切实遵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牢牢把握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深刻内涵,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科教人才强省和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生态浙江的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各领域、各方面的现代化建设。
  10.构建现代创新体系。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科技、教育、人才事业,积极构建现代区域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创新与科技进步。积极建设创新集聚区,支持杭州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青山湖科技城和未来科技城建设,使其成为全省的科技创新中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国内外大院名校与大企业创新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加快形成科技产业联动、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建设创新平台,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科研院所,加大对公共创新平台、省内科研院所、高校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机构和国家重点实验室扶持力度。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大教育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竞争力,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发展民办教育。推进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习型社会。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强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人才特区”试点,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
  11.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以大产业大平台大企业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建设以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和海洋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做优特色农业,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提高农业生产综合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大力发展现代工业,加快建设工业强省。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装备制造业,择优发展重化工业,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扎实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强县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大企业、品牌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引导个体工业升级为企业。全面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应用新装备、生产新产品,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积极建设智慧城市。大力发展服务业,重点抓好金融、物流、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高服务业比重和发展水平。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积极发展港航物流、远洋运输、远洋捕捞、海洋旅游和海洋新兴产业,整合提升造船业,支持宁波、舟山大力发展大宗商品贸易,加快构筑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继续加强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12.建设现代城乡体系。全面落实《浙江省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纲要》,坚持以新型城市化引领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把中心城市和都市区建设放到更加突出位置,积极推进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等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建设,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加快形成现代化都市区。支持省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推进与相邻都市区融合互动,提高杭州湾城市群、温台城市群、浙中城市群发展水平。加强县城和中心镇规划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城建设成为中等城市乃至大城市,推动一批中心镇发展为小城市,推动人口向“一城数镇”集聚。以“美丽乡村”为载体,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完善村庄布局,加快中心村的规划和建设,加强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和利用,提升农村新社区建设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化山海协作工程,促进山区、海岛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施“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城乡形象改善、布局合理、功能提升、一体化发展。
  13.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按照先行先试要求,大力实施建设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开展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和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着力推动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和丽水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促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积极推进国有经济改革发展、整合提升,推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建立现代金融机制,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节能量、碳排放权、水权、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批而未用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流转机制。推进统筹城乡配套改革,改革征地制度,抓好宅基地空间置换、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和海域(海岛)使用权流转试点,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着力构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扩大吸收全球高端生产要素,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加快走出去步伐,大力培育跨国公司,积极建立境外生产研发基地、全球营销网络和战略资源渠道。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主动接轨上海,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强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互动发展,切实做好援疆、援藏、援青和其他地区对口帮扶工作。扩大与港澳台合作交流。深入实施“浙商回归”工程,促进“浙江经济”与“浙江人经济”融合发展。
  14.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支持和加强国防、军队和后备力量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加强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5.建设现代文化体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深入推进“三大体系”、“八项工程”和“十大计划”,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大力弘扬以创新创业为核心的浙江精神,探求“最美”现象,宣传“最美”人物,弘扬“最美”精神,积极践行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坚持正确导向,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巩固和发展全省人民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共同思想基础。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文化精品战略,加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不断丰富人民精神生活,培育良好社会心态,促进身心健康。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培育一批大型文化企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实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推进一批重大文化工程建设,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提升文化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16.建设现代社会体系。以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创业、促进就业,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努力实现“两同步、两提高”。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保险、福利、救助、优抚、慈善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城乡住房保障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制定实施具有浙江特色的健康发展战略和健康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全面发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统筹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社会管理法律法规、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鼓励支持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改善服务、促进融合,促进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开创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调解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促进政府、企业和个人诚信。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17.建设现代生态体系。坚持走生态立省之路,深化生态省建设,加快建设美丽浙江。深入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全面推进节能减排,严格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加快淘汰重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幅度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加强污染防治,大力实施清洁水源、清洁土壤、清洁空气、清洁海洋行动和高速公路边、铁路边、山边、水边的洁化、绿化、美化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实施一批土壤修复、废弃矿山修复、江河湖泊修复、近海海域滩涂修复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切实保护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快浙西绿色屏障和浙东蓝色屏障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补偿与奖惩机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补偿和扶持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弘扬生态文化,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四、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必须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最高标准,扎实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18.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建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加强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切实担当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
  19.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决反对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系列主题活动,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下访约访、网上互动等制度,推行在职干部到所在社区报到,大力倡导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和“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完善从省到村五级便民服务体系,在农村和企业全面推行办事全程代理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考核范围,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20.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深入实施党代表任期制,认真落实党代表活动“五项制度”,实行党代表提案制,扩大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行范围,全面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健全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加强与党代表的联系和服务。完善常委会、全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改进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深化基层党组织“两推一选”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与党员群众沟通对话、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探索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和监督党内事务渠道。
  21.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关键岗位干部实行重点管理。注重从基层一线培育选拔干部,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切实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扎实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
  22.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实现区域内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党员共管、活动共办、事务共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优训强用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顿转化后进党组织。切实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大力推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深化“双强争先”活动,深入推进系列红色行动,巩固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积极推进社区、国有企业、机关、学校等领域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健全城乡统筹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完善资源有效整合、经费稳定投入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机制。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注重县级党校建设。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深化打通农村党员“进出口”试点工作,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
  23.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完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抓好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惩治腐败,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加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督查,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24.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省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强化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责任感,进一步抢抓机遇、防止懈怠。始终坚持改革创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敢为天下先”的胆识和锐气,敢抓敢管、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始终坚持求真务实,不漂浮、不浮夸、不浮躁,少说多做、力戒空谈、善作善成,脚踏实地做工作,心无旁骛抓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始终坚持团结奋斗,一心一意谋发展,凝心聚力抓推进。
  全省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饱满的热情,营造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把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奋力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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