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简报2024年河湖长制第4期
发布日期:2024-07-03 10:07 浏览次数:

●宁波市:以“三高”举措 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

●嘉兴市:深入学习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 打造“江南幸福新水乡”

●台州市:以“1234”举措 推动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落地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以“四大形式” 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




宁波市:以“三高”举措 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

宁波市深入学习贯彻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治水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纵深推进河湖水生态水环境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巩固提升河湖生态系统质量,打造高颜值河湖生态新格局。

全面贯彻,高标准狠抓落实。宁波市召开市级总河长总林长暨市级田长会议,高标准推进落实“三长”制,扛起治水护林兴田重任,筑牢大美宁波生态基底。市双总河长联合签发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持续强化全域河湖空间管控,着力构建安全河湖、幸福河湖、生命河湖。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牵引,充分发挥好河湖长牵头抓总作用,建立问题清单、加强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回答好问题整改“必答题”。常态化推进“甬水清”江河湖库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市河长办联合市水利局组织10个专项检查小组,对各地江河湖库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市级检查累计查找河湖四乱、水质及排污等问题211件,已完成问题整改174件,全力保障河湖水环境水生态质量稳定向好。

强基固本,高效能压实责任。市河长办召开专题学习会,坚定不移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规律认识,从战略维度、发展维度、治理维度深刻把握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以《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全市各地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梳理问题清单,有序高效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流域化“河湖圈”,31名市级河湖长带领全市河湖长对6730条河道、19个湖泊、397座水库以“一河(湖)一策”“一圈一策”推进综合治理,协同32家成员单位继续深化“河湖长+”联合治水模式,构建起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工作体系。开展以乡镇为单元的“河长制普查”,对基层河湖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基层河湖长能力培训。实施数智治水专项行动,做好“河长在线”平台河湖健康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加快建设河湖感知体系。

争先进位,高水平共治共享。宁波市以全国市级水网先导区建设为引领,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高标准实施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八大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合力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提速增效。截至目前,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20个,滨水绿道1100公里,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95.4%以上,城乡居民亲水圈覆盖率达83.4%,发布首批11条幸福河湖精品线,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更高品质需求。打造河长制联络员、民间河长、志愿者“三支队伍”,实现多方协同、共治共享,不断提升河湖管护质量和治理效能。全市组建志愿协管员团队1300余支,聘请市级民间河长12位、县级民间河长240余名,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社会协同监管合力。


嘉兴市:深入学习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打造“江南幸福新水乡”

嘉兴市深入学习贯彻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能护水、治水、美水、用水,持续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水清岸绿”的高品质“江南幸福新水乡”。

强化责任担当,共绘嘉兴生态画卷。6月11日,嘉兴市水利局召开党委会议,深入研讨学习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明确新形势下河湖管理工作新方向和新任务,各县(市、区)河长办、水利部门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截至6月底,各级河湖长发现并解决河湖问题1985件,全力保障河湖环境和水体质量。上半年紧抓“春捞幼苗”的有利时机,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水葫芦打捞专项行动,共出动船只4300余船次,人员1.2万余人次,累计打捞水葫芦2.46万余吨;印发《嘉兴市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加大对违规占用河湖、侵占水域岸线等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河湖岸线问题动态清零,省级督查及自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587个,已销号579个,销号率98.6%。

制度创新引领,塑造河湖治理典范。嘉兴市着力放大制度优势,探索社会多元共治模式,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协同推进河湖渣土倾倒整治行动,制定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倾倒渣土处置机制,为河湖管护提供有力支撑;积极与上海、苏州建立“两省一市”交界河道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巡河、保洁、检测等工作,协同发力提升河湖治理水平。此外,嘉兴市首创电子化公示牌,根据匹配与录入的信息生成河道专属二维码,为公众提供了河湖简介、整治目标、水质状况、各级河湖长信息、监督电话、公众护水等内容。截至目前,全市9000余块河湖长公示牌均采用电子化公示牌,实现信息实时更新同时节省运维费用。

价值转化驱动,共筑河湖共富新景。根据《嘉兴市全域建设幸福河湖行动计划(2023—2027)》,嘉兴市明确2024年幸福河湖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截至5月底,全市幸福河湖农村水系整治计划实施280.6公里,总体进度已达97%;计划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15个,总体进度88%;计划新增城乡亲水节点38个,总体进度已达89.1%;计划新增滨水绿道40公里,已建成31.6公里,完成率79%。同时,积极探索水资源价值转化,结合河流地理特性、产业特点及地方人文元素,因地制宜推出20条共富风貌游线,串联起风貌特色镇、现代化美丽城镇、风貌样板区、未来社区标志性节点,将建设成果转化为群众可游可赏可感的共富体验,做深做实价值实现文章、共享共美文章。


台州市:以“1234”举措 推动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落地落实

台州市深入学习贯彻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以“一会、两令、三单、四网”措施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以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召开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把握护水、治水、美水、用水“四个关键”,深化守河有责、全域美丽、系统治理、提能增效“四个坚持”,以更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河湖长制落地落实。会议一并研究市总河长的交办任务,集中开展河湖“清牌理牌”专项行动,通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市河湖标识标牌管理,并探索建立长效准入和监管机制。

发布两个市级总河长令。6月7日,台州市2024年第1号、2号总河长令同日发布。第1号总河长令聚焦市级河湖长履职,发布《台州市级河湖长推动河湖治理工作指引》,从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工作措施、强化协同四方面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第2号总河长令聚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印发《台州市全面深化河湖长制 全域建设幸福河湖2024年度工作要点》,发挥河湖长制牵引作用,加快建设安全、生态、健康、宜居的全域幸福河湖。

纵深推行“三单”交办制度。自2022年以总河长令建立“三单”(任务单、方案单、销号单)交办制度以来,2023年市级河湖长共签发交办单90余份,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整改整治。在此基础上,对部门协作、过程监管、督察问效等方面进行完善,促进制度规范化运作、实质化运行、长效化运转,同时进一步延伸至县级、乡级河湖长,争取纳入对县级河湖长的履职考评,将河长之“制”转化为河湖之“治”,探索破解河湖治理机制障碍的“台州方案”。

实施幸福河湖“四网”行动。坚持“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的工作重心,以工作推动、绩效评价、问题处理、激励惩处“四项机制”深化和项目实施、能力建设、社会共治“三大保障”强化,以9项重点指标、36项重点任务为抓手,不断织密防洪保安网、水系生态网、水城亲水网、滨水产业网“四张网”,加速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截至目前,完成“民生实事”幸福河湖农村水系治理237.28公里,完成率98.87%,排名全省第二,建设滨水绿道62公里,城乡亲水节点形象进度达到93.8%。


温州市鹿城区:以“四大形式”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

为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鹿城区拉高标杆抓落实,通过营造大氛围、谋划大项目、实施大工程、加强大整改四大形式,推动要素、资源、力量倾斜,以打造全域建设幸福河湖为引领,带动区域经济提升。

营造大氛围,推行“指导课”。结合“从为民维度深刻把握治水治林工作价值导向”,6月14日,鹿城区发布今年1号《总河长令》,聚焦年度工作要点,按“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能”要求,强化“河长制”制度供给和执行,在组织领导、工作制度、完善机制、严格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执行意识。6月13日,举办2024年河长制工作培训班,传达贯彻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以及安排下阶段河长制重点工作。落实“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把“河长制”宣讲课堂从各社区“开”到各企业、服务场所等,从简单宣传向纵深参与转变、从千篇一面向特色鲜明转变,充分运用沿街商铺LED、宣传公开栏、专题讲座等多种载体,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河长制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谋划大项目,推行“专修课”。为聚焦重点任务,加快制订《鹿城区2025年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谋划工作,以打造瓯江(鹿城段)、温瑞塘河(鹿城段)等幸福母亲河为主要任务,以农村水系治理、母亲河保护提升、河湖生态修复与改造、管理能力提升、推进融合发展等展开,构建河道治理、河岸联动治理局面,做到河长职责、治理目标、工作举措三明确。

实施大工程,推行“实践课”。为全力筑牢安全屏障,结合鹿城“强城行动”奏响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最强音”。省千项万亿工程--戍浦江河道(藤桥至河口段)整治工程,Ⅱ标段主体工程基本完成,III标段桩基完成66.3%;IV标段工程桩基、连通桥主体已完成;省海塘安澜千亿工程--海塘安澜工程(仰义塘)框架堤段海塘桩基完成84%,上村水闸桩基完成79.7%。提前7个月完成年度7个亲水节点、3个水美乡村、3个共富亲水IP的创建验收,完成滨水绿道5公里,高标准美丽河湖、水上碧道完成率为90%。

加强大整改,推行“反思课”。为守牢河湖安全底线防线,6月14日起,启动全区水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力量对城区、集镇和工业园区周边环境问题全面起底,已累计下发37份督办件,共163个问题。截至6月中旬,鹿城全区各级河长巡河5532次,巡河上报问题4467个,处理4429个,问题处理率达99.15%。通过问题整改及反思,积极探索河道实时动态管理模式,及时掌握河道动态,切实做好河湖管护工作。

附件:浙江水利简报2024年河湖长制第4期.pdf


信息来源:省河长办、嘉兴市河长办 、台州市河长办、鹿城区河长办

浙江水利简报2024年河湖长制第4期
  • 日期:2024-07-03 10:07
  • 来源: 省河长办、嘉兴市河长办 、台州市河长办、鹿城区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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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以“三高”举措 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

●嘉兴市:深入学习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 打造“江南幸福新水乡”

●台州市:以“1234”举措 推动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落地落实

●温州市鹿城区:以“四大形式” 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




宁波市:以“三高”举措 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

宁波市深入学习贯彻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治水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纵深推进河湖水生态水环境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巩固提升河湖生态系统质量,打造高颜值河湖生态新格局。

全面贯彻,高标准狠抓落实。宁波市召开市级总河长总林长暨市级田长会议,高标准推进落实“三长”制,扛起治水护林兴田重任,筑牢大美宁波生态基底。市双总河长联合签发2024年第1号总河长令,持续强化全域河湖空间管控,着力构建安全河湖、幸福河湖、生命河湖。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牵引,充分发挥好河湖长牵头抓总作用,建立问题清单、加强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回答好问题整改“必答题”。常态化推进“甬水清”江河湖库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市河长办联合市水利局组织10个专项检查小组,对各地江河湖库环境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市级检查累计查找河湖四乱、水质及排污等问题211件,已完成问题整改174件,全力保障河湖水环境水生态质量稳定向好。

强基固本,高效能压实责任。市河长办召开专题学习会,坚定不移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规律认识,从战略维度、发展维度、治理维度深刻把握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以《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全市各地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梳理问题清单,有序高效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流域化“河湖圈”,31名市级河湖长带领全市河湖长对6730条河道、19个湖泊、397座水库以“一河(湖)一策”“一圈一策”推进综合治理,协同32家成员单位继续深化“河湖长+”联合治水模式,构建起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工作体系。开展以乡镇为单元的“河长制普查”,对基层河湖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基层河湖长能力培训。实施数智治水专项行动,做好“河长在线”平台河湖健康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加快建设河湖感知体系。

争先进位,高水平共治共享。宁波市以全国市级水网先导区建设为引领,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高标准实施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八大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合力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提速增效。截至目前,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20个,滨水绿道1100公里,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95.4%以上,城乡居民亲水圈覆盖率达83.4%,发布首批11条幸福河湖精品线,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更高品质需求。打造河长制联络员、民间河长、志愿者“三支队伍”,实现多方协同、共治共享,不断提升河湖管护质量和治理效能。全市组建志愿协管员团队1300余支,聘请市级民间河长12位、县级民间河长240余名,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社会协同监管合力。


嘉兴市:深入学习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打造“江南幸福新水乡”

嘉兴市深入学习贯彻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能护水、治水、美水、用水,持续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水清岸绿”的高品质“江南幸福新水乡”。

强化责任担当,共绘嘉兴生态画卷。6月11日,嘉兴市水利局召开党委会议,深入研讨学习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明确新形势下河湖管理工作新方向和新任务,各县(市、区)河长办、水利部门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截至6月底,各级河湖长发现并解决河湖问题1985件,全力保障河湖环境和水体质量。上半年紧抓“春捞幼苗”的有利时机,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水葫芦打捞专项行动,共出动船只4300余船次,人员1.2万余人次,累计打捞水葫芦2.46万余吨;印发《嘉兴市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加大对违规占用河湖、侵占水域岸线等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河湖岸线问题动态清零,省级督查及自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587个,已销号579个,销号率98.6%。

制度创新引领,塑造河湖治理典范。嘉兴市着力放大制度优势,探索社会多元共治模式,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协同推进河湖渣土倾倒整治行动,制定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倾倒渣土处置机制,为河湖管护提供有力支撑;积极与上海、苏州建立“两省一市”交界河道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巡河、保洁、检测等工作,协同发力提升河湖治理水平。此外,嘉兴市首创电子化公示牌,根据匹配与录入的信息生成河道专属二维码,为公众提供了河湖简介、整治目标、水质状况、各级河湖长信息、监督电话、公众护水等内容。截至目前,全市9000余块河湖长公示牌均采用电子化公示牌,实现信息实时更新同时节省运维费用。

价值转化驱动,共筑河湖共富新景。根据《嘉兴市全域建设幸福河湖行动计划(2023—2027)》,嘉兴市明确2024年幸福河湖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截至5月底,全市幸福河湖农村水系整治计划实施280.6公里,总体进度已达97%;计划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15个,总体进度88%;计划新增城乡亲水节点38个,总体进度已达89.1%;计划新增滨水绿道40公里,已建成31.6公里,完成率79%。同时,积极探索水资源价值转化,结合河流地理特性、产业特点及地方人文元素,因地制宜推出20条共富风貌游线,串联起风貌特色镇、现代化美丽城镇、风貌样板区、未来社区标志性节点,将建设成果转化为群众可游可赏可感的共富体验,做深做实价值实现文章、共享共美文章。


台州市:以“1234”举措 推动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落地落实

台州市深入学习贯彻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以“一会、两令、三单、四网”措施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以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召开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把握护水、治水、美水、用水“四个关键”,深化守河有责、全域美丽、系统治理、提能增效“四个坚持”,以更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河湖长制落地落实。会议一并研究市总河长的交办任务,集中开展河湖“清牌理牌”专项行动,通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市河湖标识标牌管理,并探索建立长效准入和监管机制。

发布两个市级总河长令。6月7日,台州市2024年第1号、2号总河长令同日发布。第1号总河长令聚焦市级河湖长履职,发布《台州市级河湖长推动河湖治理工作指引》,从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工作措施、强化协同四方面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第2号总河长令聚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印发《台州市全面深化河湖长制 全域建设幸福河湖2024年度工作要点》,发挥河湖长制牵引作用,加快建设安全、生态、健康、宜居的全域幸福河湖。

纵深推行“三单”交办制度。自2022年以总河长令建立“三单”(任务单、方案单、销号单)交办制度以来,2023年市级河湖长共签发交办单90余份,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整改整治。在此基础上,对部门协作、过程监管、督察问效等方面进行完善,促进制度规范化运作、实质化运行、长效化运转,同时进一步延伸至县级、乡级河湖长,争取纳入对县级河湖长的履职考评,将河长之“制”转化为河湖之“治”,探索破解河湖治理机制障碍的“台州方案”。

实施幸福河湖“四网”行动。坚持“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的工作重心,以工作推动、绩效评价、问题处理、激励惩处“四项机制”深化和项目实施、能力建设、社会共治“三大保障”强化,以9项重点指标、36项重点任务为抓手,不断织密防洪保安网、水系生态网、水城亲水网、滨水产业网“四张网”,加速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截至目前,完成“民生实事”幸福河湖农村水系治理237.28公里,完成率98.87%,排名全省第二,建设滨水绿道62公里,城乡亲水节点形象进度达到93.8%。


温州市鹿城区:以“四大形式”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

为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鹿城区拉高标杆抓落实,通过营造大氛围、谋划大项目、实施大工程、加强大整改四大形式,推动要素、资源、力量倾斜,以打造全域建设幸福河湖为引领,带动区域经济提升。

营造大氛围,推行“指导课”。结合“从为民维度深刻把握治水治林工作价值导向”,6月14日,鹿城区发布今年1号《总河长令》,聚焦年度工作要点,按“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能”要求,强化“河长制”制度供给和执行,在组织领导、工作制度、完善机制、严格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执行意识。6月13日,举办2024年河长制工作培训班,传达贯彻省级总河长会议精神以及安排下阶段河长制重点工作。落实“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把“河长制”宣讲课堂从各社区“开”到各企业、服务场所等,从简单宣传向纵深参与转变、从千篇一面向特色鲜明转变,充分运用沿街商铺LED、宣传公开栏、专题讲座等多种载体,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河长制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谋划大项目,推行“专修课”。为聚焦重点任务,加快制订《鹿城区2025年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谋划工作,以打造瓯江(鹿城段)、温瑞塘河(鹿城段)等幸福母亲河为主要任务,以农村水系治理、母亲河保护提升、河湖生态修复与改造、管理能力提升、推进融合发展等展开,构建河道治理、河岸联动治理局面,做到河长职责、治理目标、工作举措三明确。

实施大工程,推行“实践课”。为全力筑牢安全屏障,结合鹿城“强城行动”奏响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最强音”。省千项万亿工程--戍浦江河道(藤桥至河口段)整治工程,Ⅱ标段主体工程基本完成,III标段桩基完成66.3%;IV标段工程桩基、连通桥主体已完成;省海塘安澜千亿工程--海塘安澜工程(仰义塘)框架堤段海塘桩基完成84%,上村水闸桩基完成79.7%。提前7个月完成年度7个亲水节点、3个水美乡村、3个共富亲水IP的创建验收,完成滨水绿道5公里,高标准美丽河湖、水上碧道完成率为90%。

加强大整改,推行“反思课”。为守牢河湖安全底线防线,6月14日起,启动全区水环境综合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力量对城区、集镇和工业园区周边环境问题全面起底,已累计下发37份督办件,共163个问题。截至6月中旬,鹿城全区各级河长巡河5532次,巡河上报问题4467个,处理4429个,问题处理率达99.15%。通过问题整改及反思,积极探索河道实时动态管理模式,及时掌握河道动态,切实做好河湖管护工作。

附件:浙江水利简报2024年河湖长制第4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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