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2892774-9/2021-00627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布机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公开日期: 2019-0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根据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函 〔2019〕60号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地方金融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体制机制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带头贯彻学习新条例。2019年5月新《条例》正式发布施行后,局领导亲自立即组织开展新条例学习,并结合条例具体要求,认真梳理工作职能,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形式,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权力清单等编制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和领导分工调整实际情况,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落实到人。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对照新《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制定出台《中共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强化局党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要求党组决策、重大决策要向社会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制定出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规则》,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细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三是做实基础工作。建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基础性工作。我局机构改革后,立即组织修订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以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图》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逐一核实把关,防止公开的信息失实、失信。根据我局新的“三定”方案,及时依法公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着眼公开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重点对《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开展解读工作,政策解读内容规范。针对杭州国际金融科技中心建设专项规划等社会关心的热点政策,我局联合杭州市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和解读,有力推进了杭州国际金融科技中心建设这一省政府重点工作的开展。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金融服务、金融安全、金融稳定等重点和热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全年共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7件,已经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13件,公开率76%;主办政协提案21件, 已经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15件,公开率71 %。满意率100 %。通过在局门户网站设置领导信箱、我要咨询、我要举报、我要建议、意见征集等栏目,广泛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并按要求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作出答复和回应。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银行、证券、保险企业政策,及时发布中央监管部门权威的政策解读,包括行业监管和融资畅通工程等领域最新政策的制定背景、措施内容、总体思路和把握原则、新旧政策变化等。以政务咨询统一受理平台为主渠道,深入开展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全年办理信访412件,办理政务投诉342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三是依法依规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申请接收渠道,作出规范性说明,按要求公开了当面申请方式。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工作。依申请公开按要求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答复均在20个工作日规定期限内作出,明确公开、不予公开、非本机关负责公开等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明示救济渠道。充分发挥法规处、顾问律师的法律合规审查作用。主办处室在作出信息公开答复意见前,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于重大或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采用会商研判机制,召集有关法律专家充分讨论,确保答复意见合法合规。

 (三)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围绕推动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在出台和调整相关金融政策时,关注市场,加强与金融机构、企业单位的沟通,增强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进一步做好重大决策和政策草案预公开工作,重大决策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决策依据。主动公开《关于<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助力高质量决策。二是推进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公开。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报表, 在“三公”经费决算中公开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开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报表和上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报表齐全。

 (四)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强金融风险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织密织牢“天罗地网”风险监测网,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风险监测,落实信息公开和风险预警。及时公开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机构等监管信息。梳理地方金融行政执法监管事项清单,在省行政执法平台上线运行,推动全省金融办系统认真开展“掌上执法”事项。初步建立地方金融风险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初步形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网格员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二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扎实开展部门核心业务梳理,共梳理省级办事事项36项,包括交易场所、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典当行、企业上市等办事事项。依托省政府数字化转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平台,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精简办事材料,修改完善办事指南,搭建网上审批系统流程,逐步推动审批事项从申请、受理、审批到送达全网通,全流程公开。

(五)扎实开展门户平台建设,着力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局门户网站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要求建设,2019年8月正式运行,重点实现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一是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编制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在网站首页设置我要咨询、互动信箱、主题教育意见征集等专栏,及时听取公众意见。三是在门户网站上配置与省政府、省级部门、中央及驻浙金融监管部门、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金融办等网站的链接。四是浙江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提供网上办事、交流互动等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52

 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0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3

1139.4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2

 0

 0

 0

 0

 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5

 0

 0

 0

1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0

 0

 0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

 0

 0

 0

 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2

(七)总计

 77 

 0

 0

 0

 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1

 3

 0

 0

 0

 0

我局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但对照新《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组织广大干部培训还不够充分,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尤其是系统、全面地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培训还没有形成制度性安排,个别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定程度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主动公开的自觉性还没有形成。二是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迭代升级,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门户,还需要加强功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扩充信息来源,尤其是在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发挥调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专家作用进行主动公开、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方面还要加大力度。

2020 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公开理念。坚持不断增强各处室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时效,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促进落实。结合我局工作职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创新公开方式,借助现代媒介,积极拓展网上信息服务,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提升公开质量,提升公开水平。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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