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5
信息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浏览次数:
分享到: |
浙职技教〔2023〕21号
各技工院校:
根据《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22〕29号),决定开展2023级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技工院校即日起使用学校账号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特别提示:请使用升级后的新网址及账号密码登录,新网址:https://zynl.rlsbt.zj.gov.cn/001/login.jsp),在“技工教育业务申报管理”—“实施性教学计划管理”模块,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截止时间:6月30日。
二、省教研所将组织专家论证后在系统内出具备案意见。
请各技工院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未完成报备工作的,将予以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付彦,0571-85025330。
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
2023年5月6日
浙职技教〔2023〕21号浙江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关于做好2023级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备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