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职责分工》的通知

2024-01-08 16:23:26

信息来源: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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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参照组建架构和职责分工,相应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并于10月31日前将组建方案报我办备案。

联系人:季天委,电话:0571-86973695。




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部职责分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组建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土壤普查办”),具体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   任:唐冬寿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副主任:虞轶俊  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站长

成   员:孙含龙  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经处二级调研员

           何法顺  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

           王援高  省自然资源厅地勘处二级调研员  

           王叶杰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副处长

           陈孔湖  省水利厅农水水电水保处副处长

           王俊菁  省统计局农业农村处三级调研员

           许   岚  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副处长

           吴卫成  省农科院科研与合作部部长

           王   健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副主任

           白   帆  省农业农村厅计财处副处长

           林爱梅  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副处长

           何维君  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处二级调研员

           孙燕勤  省农业农村宣传中心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省土壤普查办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和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土壤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决策部署,负责我省土壤三普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定期向全国土壤普查办、省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实施全国土壤三普工作部署,落实土壤三普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编制省级土壤普查工作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省土壤三普工作,督促指导地方落实普查任务。研究及处理调查中政策性、技术性问题。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

(二)编制土壤三普省级财政预算;编制土壤三普工作计划,指导各地编制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计划;统筹协调省级普查任务实施的政府采购等工作。

(三)组织推荐全国土壤三普工作组专家,组建省土壤三普专家咨询组、技术指导组、专业调查队,组织开展全省土壤普查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筛选推荐和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筛选,确定全省土壤三普质控实验室。

(四)对接全国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校核优化调查点位布设,统筹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检测化验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全省土壤三普全程质控与监督检查。组织开发建立省级土壤普查数据库和“数字土壤”应用场景,组织建设省级土壤数据库、土壤样品库、典型土壤剖面标本库,指导地方土壤样品储存库建设。

(五)组织编制各类土壤三普图件和报告,主要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专题图、土壤三普质量控制报告、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全省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生物调查、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六)负责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及检查验收。负责组织全省土壤三普数据汇总、分析;组织形成省级普查成果,负责省级土壤普查基础资料归档、保存以及土壤普查基础信息的应用与服务。负责组织对市级土壤普查成果验收。

(七)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组织架构

省土壤普查办实行专班化运作,工作专班负责全省普查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等。根据土壤三普工作需要,下设4个专业工作组。专业工作组按照工作内容和专业方向分为信息工作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组、质量控制工作组、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工作组。各组人员名单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工作专班。

组   长:唐冬寿

副组长:虞轶俊、陈红金

专班成员:孔海民、边武英、连正华、陈一定、季天委、简中华、金希、庄俐、朱康莹、黄淼杰

主要职责:

1.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与全国土壤普查办、省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的衔接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新闻宣传、舆情引导、业务培训、档案、保密、接待等工作。

2.负责牵头编制《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县工作方案》《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3.负责编制省土壤三普工作经费预算;负责组织落实全省土壤样品库、剖面标本展示库建设。

4.负责组建省土壤三普专家组,牵头组建土壤三普专业调查采样队伍;筛选推荐全国土壤三普实验室,确定我省质控实验室。

5.统筹协调物资设备、第三方服务、样品库建设等政府采购工作。

6.协调专家组和技术工作组工作。

7.承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息化工作组。

组   长:吴嘉平

副组长:任周桥

成  员:荆长伟、邓勋飞、费徐峰、盛美玲、何俊昱、顾佳丽、连正华(专班联系人)

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信息化相关工作。负责对接全国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协调解决各方平台使用中发现的问题,保障信息化工作平台运行与管理,实现土壤普查全过程调度、监督、管理功能。

2.组织开展全省土壤三普工作底图校核、点位布设校核优化、专项调查样点规划布设、分发与核验。

3.负责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开发省级平台,进行数据分布存储、成果扩展,数据交换共享,建立省级土壤数据管理中心。

4.负责省市县三级土壤类型图(包括县级1:5万土种图,省级1:50万土属图和土族图)、土壤属性图(包括土壤表层质地、有效土层厚度、pH、盐碱度、有机质、全量和速效养分含量、有机/无机碳、全量中微量元素含量、重金属元素含量等)和土壤专题图(包括耕地质量等级图、酸化土壤分布图、土壤碳库与养分库贮量图、土壤资源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的绘制。

5.负责“数字土壤”应用场景建设。

6.负责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

7.承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外业调查采样工作组。

组   长:章明奎

副组长:秦  华

成  员:傅庆林、施加春、马斌、麻万诸、李建武、吴家森、陈一定(专班联系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土壤三普外业调查技术规范、全省土壤分类工作方案制定。

2.承担组织外业采样等相关工作的培训与实施,负责指导全省外业调查采样、土壤类型校核与完善。

3.参与全省土壤三普工作底图校核、外业采样点布设任务校核调整、专项调查样点规划布设、分发与核验;负责土壤生物调查;指导实施土壤剖面标本采集与制作。

4.督促和指导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建立外业调查采样质控措施,开展外业调查采样信息核查和现场检查,编制外业调查采样质量报告。

5.承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质量控制工作组。

组   长:王  强

副组长:陈铭学

成  员:褚田芬、叶雪珠、王新全、王钫、季天委、沈月、边武英(专班联系人)

主要职责:

1.负责本区域内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检测、数据审核等全过程质量控制,组织制定本省土壤三普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编制本省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

2.配合外业调查采样组开展外业调查采样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

3.组织质控实验室指导检测实验室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规范》,完善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实施质量控制、人员技术培训监督;指导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土壤样品物理、化学、生物性状的测试指标、测试方法等技术规范的宣贯培训,检查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开展对检测实验室的能力验证;组织质控实验室落实密码平行样、质控样、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质量控制制度。

4.负责本区域全部入库数据审核,指导质控实验室开展土壤测试结果的分析汇总、审核校验等。

5.承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数据处理与成果汇总工作组。

组   长:徐建明

副组长:马军伟

成  员:章明奎、吕晓男、吴嘉平、阮建云、任周桥、秦华、张均华、何艳、刘杏梅、马斌、俞巧钢、阮丽、孔海民(专班联系人)及专班成员

主要职责:

1.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协同各小组一起组织和指导各地开展普查图件制作、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工作。

2.组织研究形成成果内容、数据分析方法、汇总成果要求等,组织编制全省土壤三普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3.汇总形成土壤三普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样品库成果等。

4.承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运行机制

(一)建立组长负责制。专班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采取集中办公形式,组织开展土壤三普日常工作,办公场所及相关服务保障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落实。各专业工作组分别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由组长牵头定期召开小组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协调组内人员分工。

(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省土壤普查办定期组织工作例会,由专班牵头召集各专业工作组交流日常工作,向省土壤普查办提出工作举措建议,及时研究处理土壤三普工作推进过程中政策性、技术性问题,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督促推进工作进度。

(三)严格普查工作纪律。按照有关要求,参与土壤普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相关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普查信息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普查成果。

(四)建立信息宣传制度。省土壤普查办工作专班负责组织、策划和协调土壤普查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在农业农村信息网开设土壤三普信息专栏,制定宣传方案、确定宣传内容、定期发布相关政策、规范、通知、典型做法和经验等,指导各地土壤普查办开展本区域土壤普查的日常宣传,定期报送土壤三普工作信息,营造全社会了解土壤普查、支持土壤普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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