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9 15: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省民宗委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民宗委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做好相关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强化政务公开监督。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五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加强行政决策和执行公开。重大决策实行预公开制度。主动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公开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措施、重大工作部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决定、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并监督指导市、县民宗部门执行。
3.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我省民宗部门重点工作,积极做好相关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
4.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重点抓好民族宗教事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少数民族帮扶三大领域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民族宗教领域最新动态,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5.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依法办理水平和办理效率。2019年先后办理了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按时进行了答复,并实现答复格式规范化,没有发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事项,没有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二)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省民宗委门户网站以及新媒体建设,积极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
1.强化委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网站建设集约化工作,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部门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内控信息管理,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2.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省民宗委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浙江民宗”APP等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3.做好政务热线电话工作。除省民宗委值班电话外,明确办公室87055253为综合服务热线电话,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
(三)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年初制定了省民宗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修订了《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民宗委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严格保密审查工作并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所有信息公开前需经办公室负责保密人员和主管领导审查后,方可发布。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没有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3.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发布2018年度的“省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8年度报告采用图表等更加丰富的形式予以展现,继续严格规范年度报告编写工作,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 | 减少1 | 4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掌握程度不够;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持续推进“五公开”。重点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规范推进国家和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公开。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围绕涉及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部署,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聚焦社会热点,多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委门户网站主平台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推进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力度,加强人员编制,完善保障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为社会大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