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6日至8月28日,浙江省民政厅在厅网站公布《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厅收到3条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征求意见单位名称 | 建议意见 | 采纳情况 | 原因理由 |
1 | 社会公众 | 入围资格里面有500户改造业绩的要求建议取消。 | 采纳 | 已取消改造业绩要求,鼓励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企业参与。 |
2 | 入围资格单位改成具备装修资质二级或一级单位。 | 不采纳 | 已取消企业资质要求,鼓励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企业参与。 | |
3 | 老人及老人家庭通常在完成适老化改造并结算费用后申请补助款。补助款的发放方式和时间是否有明确规定。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到老人指定账户,发放时间是在审核通过后若干工作日,还是统一按月按季度集中发放。在申请补助款时,老人及老人家庭通常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是否需要适老化改造的合同、费用清单、发票、改造前后对比照片、老人的身份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服务商协助提供改造方案、工程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其中一项或几项,用以证明改造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 采纳 | 老年人家庭在改造完成后,向县级民政部门申领补贴,通过申购优惠码上传以下材料:改造合同、购置物品材料清单及发票、支付凭证、老年人本人或家庭成员银行账号等。每周汇总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进行拨付管理。 |
特此公告。
浙江省民政厅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