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4-00129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4-0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加强产学合作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创新指数的建议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06号提案的答复
浙科提〔2024〕298号
邵千钧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06号提案《关于加强产学合作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创新指数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迭代学科建设支持政策,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2023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普通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9个配套文件,形成“2+9”为主体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政策体系,超常规力度支持高校打造若干世界一流大学和优秀学科。大力实施“双一流196工程”,推进浙江大学新一轮部省共建,支持12所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构建12+25+50+182的“十四五”一流学科建设体系。不断加大高校学科建设专项投入,将高校学科建设资金纳入2023-2027年集中财力办大事体系,省财政投入的学科建设经费从2005年1亿元增加到2024年27.8亿元,其中登峰学科平均每年每学科资助1亿、优势特色学科平均每年每学科资助4500万、一流学科(A类)每年每学科资助750万。建立高校经费保障省市分级负担机制,在本轮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对市属高校获得优势特色学科、省一流学科A等学科建设经费,省财政按照“两类六档”转移支付系数予以保障。加大理工类学科支持与投入力度,在省一流学科4个建设层次中立项的理学、工学类学科占比达64.3%。前瞻布局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持浙江大学脑科学与人工智能、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智能计算与人工智能、西湖大学关键生物技术等战略新兴学科加快发展。支持浙江大学遥感科学与技术、纳米科学与工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区域国别学等领域交叉学科做大做强。
(二)完善优化博士点布局,有序扩大研究生规模。2017年以来,全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高校6所,总数达到16所,增量列全国第一;新增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3个,总数达到161个,学科内涵水平明显提升。为提高我省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竞争力,省学位委员会出台《浙江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2022-2026年)》,支持8所硕士学位授予高校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高校,力争到2026年,全省博士学位授予高校新增4所以上。在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推荐17所地方高校新增8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与地方高校现有博士授权点数量相当(除浙江大学外,共有博士点87个)。积极争取扩大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规模,自2020年始我省和上海、江苏列入“省级政府研究生计划管理统筹权改革试点省份”,培养规模稳步扩大。2024年,教育部下达我省地方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计划2483人,较上年增长23.0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国前列。鼓励高校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学校设置奖学金等方式支持与国内外名校联合培养博士生,全面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全球竞争力,浙江大学出台《加快推进博士生开展高水平国际联合培养的实施意见》,西湖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均已开展较为成熟的博士生联合培养工作。
(三)聚焦青年科技人才引育,加快建设战略人才力量。加强人才计划优化整合,切实破解“帽子满天飞”问题。聚焦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出台《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担重任引育工程实施意见》,推动各级各类人才计划普遍设立青年专项,省级人才计划青年人才支持比例达到50%。加强人才自主培养,2023年组织开展第7批省特级专家遴选,遴选出30位省特级专家。启动高水平大学建设,遴选首批12所高校,在人才队伍建设、办学自主权、学科建设等方面“一校一策”集成支持。针对人才政策颗粒度不够、改革举措落地难等问题,进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围绕人才密集、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等平台,系统授予人才计划自主评审、绩效工资改革、岗位结构比例调整等方面的自主权,实行授权松绑与约束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提升人才政策的穿透力和实效性。打造以人才为核心的服务体系,线下建设人才服务综合体、人才之家,线上建设“浙里人才之家”应用,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聚焦青年人才关注的子女读书、住房、车辆上牌、医疗等关键小事,重点人才特事特办、优秀人才统筹解决。2023年底“人才码”累计赋码646万人,累计提供服务3700多万件次。
(四)积极探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完善高层次人才共享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范人才流动秩序,推动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坚决杜绝人才恶意竞争、无序流动。省教育厅会同省委人才办,创新开展“校企互聘”人才共享计划,已有12名省级顶尖人才兼聘到高校参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贯彻《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试行)》,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到与所在单位业务领域相近或学科有交叉的企业兼职,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和服务等工作。在高校综合考核中设立社会服务模块,设置服务重大战略、成果转化与应用等2个二级指标,鼓励高校深化校企合作,开展协同攻关。以高校服务专精特新企业为例,近三年省属高校与企业合作2471家次,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544家次、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1916家次,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室、研究院、工程中心等各类联合创新体268个,共同承担项目370项,经费达7.32亿元,项均经费197.92万元,共同获得授权发明专利608项、省级以上各类科技成果奖励236项。
二、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部署,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贯通。一是加强高校前沿学科建设,扩大博士学位点。进一步发挥高等教育的龙头作用,深化高校经费保障省市分级负担机制,超常规一体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打造、高层次人才培育集聚,深入实施“双一流196工程”,支持浙江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校一策”聚力支持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导向加大省一流学科建设力度。加大博士学位授权高校、立项建设的博士学位授权高校培育力度,支持高校有序扩大博士研究生规模。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加快学科交叉融合,打破学科专业壁垒,培育建设一批新兴交叉融合学科专业。二是加强产学研合作,深化高层次人才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机制和产学研合作激励机制,更好发挥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和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协同效应。探索知识产权所有权共享、收益权让渡等合作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共享共用,持续完善高校与多元主体的人才合作培养体制机制。支持省实验室等重点平台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指导省实验室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发展定位、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三是注重青年人才引育,加大青年人才支持力度。省级人才计划支持青年人才比例提高到60%左右。加速青年人才成长成才,构建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担纲领衔机制,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等领域,主动发现掌握一批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在科技立项、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集成支持,符合条件的直接列入省级重点人才计划予以支持。针对战略科学家和顶尖人才不足、人才评价体系不健全、自主权不够等问题,根据人才集聚程度和管理水平,灵活授予省级人才计划自主评审、高级职称自主评聘、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调整等自主权,提升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吸引力度。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为我省科技创新工作出谋划策。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法规处 周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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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