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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4-00134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4-07-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企业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4- 07- 15 09: 3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答复意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嘉30号建议的答复

浙科提〔2024〕305号  

邵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企业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应用基础研究政策、提升企业的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宣传。政府应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宣传和引导力度,让企业认识到应用基础研究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我省高度重视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每年省市县三级科技部门联合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巡讲,累计参训创新型企业超30000家,发放《科技政策巡讲导航手册》《2023年企业自主创新政策要点选编》40000册,人数逾45000人次,实现11个设区市企业创新政策宣传全覆盖,各市县根据实际同步开展创新政策宣传普及。

下一步,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政策,加大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等宣传力度,多部门联动指导服务企业用好用足科技惠企政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活力和能力。

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应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根据企业每年投入的应用基础研究经费给予一定比例奖励或者给予项目资助,鼓励企业开展此类研究,降低企业在这方面的成本压力,进一步提高企业获得科研资助的金额。

一是加大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实施省重点研发计划,2020-2023年共安排65.91亿元,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3年省财政安排19.85亿元,其中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补助资金为8.36亿元,占42.1%,企业牵头和参与承担的项目经费比例超过50%。二是支持企业主导产学研协同攻关。明确产业应用目标确定的重大科技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研发费用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励。三是落实企业创新税收激励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股权激励、技术服务和转让税收优惠等政策。2023年全省实际减免高企税收1168.2亿元,其中,高企所得税减免540.5亿元,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158.7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减免469亿元。

下一步工作:一是加大企业创新投入。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深入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高效配置。二是完善企业创新激励政策。在全面执行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国家政策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再按25%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给予奖励。支持各市县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补力度。完善研发后补助、研发准备金、研发风险分担等激励措施。三是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强化政府组织推动、产业链协同、龙头企业牵引和市场化运行,推广“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模式,提升科研攻关的精准性、高效性。组织实施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支持创新主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研究,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

3

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对企业的支持。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可以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合作,从应用牵引基础研究的角度,设立面向企业的基金项目,聘请企业技术专家担任评委,向具备条件的企业提供更加灵活、高效的科研资助;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企业申请自然科学基金的能力,拓宽企业人才培养的途径。企业出题、企业答题的优势是科技成果转化途径短、转化难度低。

一是推动企业开展基础研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出资与省自然科学基金设立企业联合基金,自然科学基金按规定对民营企业投入联合基金的出资经费予以配套支持。2023年,企业联合基金中企业自筹投入1050万元,省自然科学基金配套经费325万元。二是联动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我省与国家基金委每年分别投入1.2亿元、0.4亿元,围绕我省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研究,2023年我省牵头立项47项、资助经费1.4亿元,加快产出重大原创性成果。三是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基础研究。健全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机制,形成“企业出题、高校解题、政府助题”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昌实践模式”,并在全省推广。企业与高校、重大科创平台联合申报并组织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60项,项目总经费超33亿元,每个项目平台、高校、企业各一位负责人担任“首席”。

下一步工作:一是支持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支持企业牵头实施重大专项、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争取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探索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等一体化部署,项目、载体、人才一体化推进,支持企业在重大产业研究中抽象出科学问题,并开展原始创新研究。二是围绕企业需求部署基础研究项目。建立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揭榜挂帅”“赛马制”,解决企业提出的受制于人的“卡脖子”重大技术需求。完善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重大应用场景为驱动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提升企业在应用导向类项目指南编制、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中的话语权和参与度。三是健全基础研究任务征集机制。组织企业家、产业专家和科技专家等共同研判科学前沿和战略发展方向,多方凝练来自生产一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重大科学问题,形成产业目标导向的科学问题库。优化评审机制,在应用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评审中增加产业专家。

4

加强产学研合作。省级相关部门可以促进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共同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通过共享资源、共同研发等方式,提高企业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一是加强产学研合作研究。2023年全省企业与高校合作申报获得纵向科研项目立项数1611项,经费17亿元。共建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59家,吸引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近3.2亿元。二是推进科教人一体融合发展。省实验室从高等院校以及部分重点企业双聘人才518人(高校院所450人、企业68人)省科创平台。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立项建设61个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71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160个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项目、1278个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支撑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三是打造“供需荟”产学研协作数字化平台。建立市场化的企业、服务机构、高校院所协作分工机制,推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主动为企业问诊把脉、对接需求。截至目前,已有235家技转机构、362个技转人员、5700余位专家入驻使用,挖掘1500余项真实需求,撮合300余项校企合作,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近亿元。 

下一步工作:一是深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迭代完善企业联合出资挂榜、创新联合体等攻关模式,支持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开展科研攻关。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战略领域和“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聚焦芯片、云计算、人工智能、关键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新建创新联合体10家以上,实施重大科技项目30项以上。二是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普查制度。对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事业等职务科技成果,以及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全面摸底、全量汇交。三是迭代升级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探索科技服务“先用后转”以及成果作价“先用后转”等新模式,推动技术资源、人才团队、科技服务向中小企业下沉转移,提升产学研合作质效。四是优化成果转化服务体系。谋划建设省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在验证中试、市场盈利、链接合作、场景开发等方面形核心服务能力。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基地,通过项目化运作、市场化运营,强化政策供给和产业引导,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欢迎登陆我厅门户网站(https://kjt.zj.gov.cn/),了解科技攻关、政策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处 戴银燕

联系电话:0571-87054009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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