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3-00875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3-08-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ZJSP05-2023-0007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浙科发政〔2023〕36号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厅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6件、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集中清理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6日起实施,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docx
附件:2.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3.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4.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9日
附件下载: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