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索引号: 002482090/2023-00754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3-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3-03-06 15:45 信息来源:省科技厅 浏览次数:

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以来,全省科技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首位战略,以三大科创高地和创新策源地建设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为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狠抓科技政策扎实落地为主线,加快构建“315”科技创新体系,在空前考验中交出了一份优异答卷,为我省大局的“稳”和“进”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

(一)千方百计稳企业保就业,助力稳进提质成效明显。制定实施“科技惠企10条”“科技助稳20条”,开展“科技解难、创新制胜”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245.4亿元,支持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2042.3亿元。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第一批落地506亿元,金额全国第1。发挥高新区培育科技企业、发展高新产业主阵地作用,新创建9家省级高新区,14家省级高新区通过认定评估。开发落实科研项目科研助理岗位11362个,获科技部表扬。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000家、累计达3.6万家,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2万家、累计达9.9万家。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1.43万亿元,同比增长5.9%,高于规上工业1.7个百分点,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65%,对规上工业增长贡献率高达94%;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2.9%,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13.8个百分点。

(二)系统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战略科技力量不断壮大。国家实验室实现零的突破,西湖实验室、浙大余杭脑机交叉研究院加快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新获批11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其中浙江大学“脑机智能全国重点实验室”入选全国20家标杆国重,新挂牌成立白马湖、东海、天目山、湘湖等4家省实验室(累计达10家)。构建完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新建4家省技术创新中心(累计达10家)。省政府与中科院签订共建中科院杭州医学所合作协议,中科院医学所即将成为直属研究所。新认定3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累计达100家)。

(三)聚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标志性成果加速涌现。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创新联合体等攻关模式,加快实施“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部省联动专项,新攻关取得国产化替代成果263项。疫情科研攻关取得新成果,西湖实验室研发的抗新冠小分子药物获批进入临床试验,东方基因研发的我省首款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获国家药监局批准注册。积极抢占“双碳”、海洋技术制高点,全国首个万吨级碳捕集与利用全流程示范项目开工建设。

(四)切实强化共同富裕支撑,区域创新活力持续释放。落细落实部省联合印发的《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印发实施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会同编制《杭州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建方案》,制定实施《G60科创走廊(浙江段)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联动推进宁波甬江、温州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建设,新规划启动建设浙中、绍兴、台州湾3条科创走廊。实施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25项,全国率先建立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全年技术交易额达3085亿元。建设农业科创高地,推进科技惠农富民行动和农业“双强”行动,研制出名优茶芽叶智能采摘机器人、高速水稻插秧机等性能全国领先的农机装备。推进农业新品种选育和“百品万亩”工程,育成推广新品种351个、推广面积超200万亩。在3个县开展科技特派团试点,省市县联动选派科技特派员6000多人次,科技特派员工作入选共同富裕最佳实践案例。

(五)大力引育科技人才团队,人才第一资源加快汇聚。健全科技人才引育机制,国家“火炬计划”入选人数名列前茅,新增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41个、省高层次人才“三类”人才95名。大力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中40周岁以下青年占比达70%、35岁以下占40%。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和股权奖励总额同比增长183%,2项做法入选科技部改革典型案例。

(六)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十联动”创新生态日益优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获科技部王志刚部长批示肯定,“科技攻关在线”获评全省“最佳应用”和改革突破奖银奖。新与挪威、新加坡签署双边产业联合研发协议,长三角科创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入选2022年度“中国科技资源管理领域十大事件”,科技对口帮扶工作在全国东西部科技合作推进会作典型发言。完善以“科技创新鼎”为抓手的市县争先创优机制,5个县(市)全部通过国家首批创新型县(市)验收,数量全国第1。全国率先发布省级地方标准《浙江省科技成果公开交易规范》,2项做法被国家《科改领导小组工作简报》刊发推广。高标准建设浙江创新馆。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建设,印发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加快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之年,做好科技创新工作意义重大。全省科技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大会等会议精神,坚持创新深化,强化教育、科技、人才联动,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首位战略,聚焦科技自立自强狠抓科技政策扎实落地,大力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为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主要预期目标是:力争全省研发投入强度达3.1%左右,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1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66%,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5%、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15%。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提升重大科创平台能级。实施好科技创新强基工程,扎实推进“实验室+大装置+大科学计划”建设运营年。推动国家实验室挂牌并入轨运行,加快之江实验室二期建设,支持西湖实验室等优势单位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争创5家全国重点实验室,推动10家省实验室高质量建设,对省重点实验室进行体系化重组和系统化提升。完成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主体工程,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获可研批复力争动工建设。推动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落地实施,支持省内优势科研力量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推动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中心入轨运行,组建3家以上省技术创新中心。推进中科院医学所获批中科院直属事业法人单位并加快二期建设,支持北航杭州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在急危重症、出生缺陷等领域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进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

(二)坚决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成果导向、绩效导向,坚持“战略规划+专项行动+年度榜单”和“重大专项+重大专题+重大项目”,制定完善三大科创高地15大战略领域工作方案,进一步找准集成电路、智能计算、脑机融合、新药创制、生物育种、高端新材料、新能源等主攻方向,鼓励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组建创新联合体10个,深入推进“双碳”、科技兴海、科技亚运等重大专项,部署实施省级重大科技项目400项以上,取得重大科研成果100项以上。

(三)大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梯次培育机制,全年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5万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科技领军企业10家。提高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覆盖率,新建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企业研究院200家、高企研发中心500家。深入实施“两清零一提升”专项行动,实现5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1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两个动态全覆盖”,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65%。

(四)着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扎实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完善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机制,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单列管理等改革试点覆盖面,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技术交易总额超2000亿元。大力支持有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建设技术验证中心,为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提供开发、工程化、工艺化和中试熟化等验证服务。鼓励支持高校地方研究院等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建立符合技术转移机构利益和成果转化规律的收益分配机制,推动成果转化相关服务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中率先取得突破,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和股权奖励总额增长20%。探索构建环大学大院大所创新圈,新增众创空间6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5家,促进高校院所创新资源与市场有效对接。

(五)切实增强区域创新能力。推动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为主平台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健全完善科创走廊规划落实机制,推动形成全省科创走廊“多层次、体系化、差异化”发展格局。深化高新区“月监测、季分析、年评价”制度,新建省级高新区3家。迭代“科技创新鼎”争先创优机制,推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整体进位,争创新一批国家创新型县(市)3个以上。积极推进湖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杭州、嘉兴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赋能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指导开展“一县一策”试点县建设,实施山区26县科技专项10项以上,深化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山区26县技术交易额增长12%。推进科技惠农富民行动,实施好农业“双强”行动,推进农业新品种选育和“百品万亩”工程,育成推广新品种100个、示范推广100万亩。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科技特派团试点工作,筹备召开科技特派员工作20周年总结表彰会。

(六)加快引育科技人才团队。制定实施年度科技人才工作要点,重塑提升科技人才计划,打造以战略科技创新团队为核心的战略科技人才力量。支持有条件的高水平大学、国家和省实验室、创新联合体、科技领军企业等引进顶尖人才,在研发项目、科研平台等方面予以“一盘棋”精准支持。全年引进海外青年人才180名左右,培养支持高层次人才“三类”人才85名,引进培养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5个。推进科技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浙江大学制订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方案,制定实施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构建支持青年人才担纲领衔机制,深入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青年科技人才600名以上,支持用人单位在科研立项、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组合式”支持。着力争创“国字号”战略科技人才平台“中欧人才交流与创新合作中心”,建设“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3家、外国专家工作站10家。

(七)积极扩大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争取国家开放创新生态综合改革试点。巩固和拓展与德国、芬兰、以色列、新加坡等重点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间科技合作,支持外国投资者在浙设立研发中心。谋划举办世界开放科学论坛、国际科技开放合作大会等活动,新建国际科技合作载体30家以上。联动推进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实施各类长三角科创共同体联合攻关项目100项以上。加强与大院名校的战略合作,争取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量子领域等新兴学科布局浙江,引进共建一批重大创新载体。

(八)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积极谋划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强基重大改革项目,推动“科技大脑+未来实验室”创新范式全面破题。深化国家全面创新改革,力争科技成果“先用后转”、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改革做法全国推广,争取技术产权证券化试点、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等新一轮国家全面创新改革任务3项。系统推进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健全科研诚信协同共治机制,着力提升科技监督工作质效。做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修订和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实施意见的制订工作。积极发挥科技咨询委作用,建好浙江创新馆,办好全省科技奖励大会、科技活动周、清华长三院建设20周年等重大会议活动。


打印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