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3-00918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3-1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省本级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审计厅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整改结果办法(试行)》(浙审督〔2016〕61号)要求,现将省本级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0日至7月20日,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省科技厅2021年以来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8月29日,省审计厅出具了《省本级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浙审农调报〔2023〕60号)。
二、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的“19个乡村振兴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超标准补助”问题,省科技厅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1.修订完善政策制度,统一补助标准。对《浙江省重点
农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农〔2017〕99号)及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取消了150万元固定补助额度方式。制定出台《关于深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 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的若干意见》(浙科发规〔2023〕21号),明确“申报主体为企业的,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同行业研发投入平均水平,且须承诺自筹比例一般不低于80%(26县、海岛县企业和农业领域项目原则上不低于60%) ”,从政策层面统一规范财政补助比例标准。
2.强化项目管理内控机制。在项目申报、推荐立项环节,进一步明确推荐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审核责任。同时,在项目管理系统设置判断条件,对不符合财政补助标准的项目合同由系统直接提示并退回修改。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牢固树立系统观念,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范,提升源头预防能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