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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090/2022-00064 发布机构: 省科技厅
发文日期: 2022-03-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2-03-14 17:00 信息来源:省科技厅 浏览次数:

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是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一年,也是开启“十四五”新征程、谱写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新篇章的一年。我们既深切感受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的欢欣鼓舞,也亲身经历了宏观形势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叠加的现实挑战,全力应对了疫情防控常态化、各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的重大考验。一年来,全省科技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三大科创高地和创新策源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科技工作再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连续3年);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做法被中办《工作情况交流》刊发推广;预计全省R&D经费投入达2132亿元,同比增长14.6%,研发投入强度达2.9%;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2万亿元,同比增长20.4%。

(一)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实现新突破。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策源地建设成效明显,大走廊实施的国家和省重点研发项目占全省1/3,已集聚全省超60%的国家科技奖和省科技奖一等奖、超70%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超80%的国家“杰青”“优青”人才。实验室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之江实验室正式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临港、广州国家实验室建设方案均明确支持建设浙江基地,西湖实验室与昌平国家实验室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承担其科研任务。省部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与风险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成功获批,甬江、瓯江省实验室正式挂牌(累计挂牌6家),杭州医学院大动物P3实验室获批建设。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我省第2个国家大科学装置)。

(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涌现新成果。围绕化解重点产业链断供断链风险,绘制数字安防、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等产业创新链“五色图”,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倒逼、引领、替代、转化“四张清单”机制,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创新联合体等攻关模式,取得大尺寸单片式硅外延生长装备、己二腈产品等101项进口替代成果。“冰光纤”被列入2021年中国科技十项重大突破,仿生深海软体机器人和新型化学显微镜两项成果登上《自然》杂志封面,神威量子模拟器获被誉为“超算应用领域的诺贝尔奖”的“戈登贝尔奖”,存算一体人工智能芯片成为全球首款使用“混合3D键合堆叠技术”实现存算一体的芯片。38项科技成果获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主持完成19项(数量全国第3),总获奖数和主持获奖数均创历年新高。

(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得到新提升。深入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新认定创新型领军企业10家(累计62家)、高新技术企业7100家(累计2.8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9万家(累计8.6万家)。以数字化手段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浙里加计扣除”场景已上线企业5.9万家,帮助企业便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2134亿元。“浙里科技贷款”场景构建企业科技积分转化为授信额度的机制,在全国率先推出“浙科贷”“创新保”等专属融资服务项目,3年内可为全省科技型企业提供3800亿元授信。“浙里大仪共享”场景已汇聚大型科研仪器1.4万多台,为科技企业创新服务1.9万次。依托省内创新能力突出的领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智能工厂操作系统、汽车及零部件等关键领域布局建设6家省技术创新中心,新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40家。出台《科技惠企政策十条》,为科技企业纾困减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科技人才引进培育积蓄新动能。聚力打造全球人才蓄水池,深入实施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新增两院院士5名,1名外国专家入选中国政府友谊奖,新入选国家引才“火炬计划”建议名单50人、居全国第1,入选国家“杰青”22人、创历史新高,遴选省“高层次人才”人才95名,新增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40个、海外工程师281名,新建外国专家工作站10家。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宁波大学入选国家“地方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累计14个,数量全国第3。出台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办法,全面推进外国人才来华工作、居留许可“一件事办理”改革,杭、甬两地高端外国人才工作许可实现互认,在嘉善工作的外籍人才可跨区域申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并视同上海外籍人才在沪享受相关政策,外国人才来浙工作的绿色通道进一步畅通。

(五)国内国际科技合作打开新局面。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办公室、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正式揭牌。出台《浙江省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牵头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26项、省级重点研发任务30项,率先在长三角实现全省域创新券通用通兑,牵头成立长三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联盟。深入实施引进大院名校联合共建创新载体战略,完成省政府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省校合作协议的签署,数字视频编解码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4个国家级平台浙江基地启动建设。全方位深化国际科技精准合作,与挪威、新加坡联合设立双边产业创新合作项目,累计双边签约国家和地区达9个,数量长三角第1、全国前列。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绩效评价工作,新认定国际科技合作载体53家。

(六)科技支撑共同富裕展现新作为。部省联合印发《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全域创新试点省建设。出台《科技赋能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实行项目、平台、人才、资金重点倾斜支持,设立26县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移支付”机制,构建面向26县的科技成果池,推动技术、资金等创新资源汇聚乡村。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派驻个人科技特派员380人、团队154个、法人36家,带动农户1.1万户,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召开五年一度的农业科技大会,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今年育成并推广农业新品种123个、推广面积700余万亩。开展农机装备专项攻关“军令状”行动,组织实施24个重大攻关项目,推广农机研发成果67项。科技赋能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医学科技创新能力跃入全国第一方阵,新建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2家。持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科研攻关,省疾控中心与北京科兴中维合作研发的新冠灭活疫苗附条件上市(全国共7个),中科院医学所和杭州优思达合作研发的16通道核酸检测分析仪获批上市,东方基因新冠检测试剂销售总额超110亿元、利润超50亿元,睿丰康生物研发的中和抗体检测试剂获得欧盟认证。在全国率先发布《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启动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八大工程,推动低碳前沿技术研究和产业迭代升级。

(七)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数字化改革牵引的科技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浙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入选全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职务成果转化在线”“企业研发服务在线”等3个应用入选数字经济系统优秀省级重大应用。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等8项改革纳入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点任务清单,数量全国第2。推进科技管理数字化改革等3个改革案例被科技部发文推广,数量全国最多。深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面清单+包干制”试点,已在浙江大学等25家单位开展试点工作,试点项目225项、经费1.9亿元。组织浙大、浙工大、杭电、中国水稻所、省农科院等5家试点单位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成果转化时间平均缩减3-5个月,相关做法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深化高新区“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高新区亩均研发投入和亩均税收“双亩均”考核制度,高新区亩均研发投入是全省规上工业的1.5倍。我省的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以优秀等次通过科技部验收,获批国家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省(全国4家)。

(八)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呈现新气象。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和省科技咨询委员会顺利组建,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科技奖励大会、科学家座谈会、省委人才工作会议,全面营造尊重人才、激励创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编制完成“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构建形成“2+9+10”科技创新规划体系。开展首次“科技创新鼎”评选,杭州、宁波、嘉兴3个市,以及滨江、余杭、瓯海、德清、嘉善、新昌等6个县(市、区)获评。温州、台州成功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绍兴、金华通过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评估,“新昌经验”被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刊发推广。完善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体系,“浙江拍”成交项目数1258项、成交额7.02亿元,全省技术交易额1600多亿元。建立科研诚信联席会议制度和多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在科技计划、奖励等工作中全面开展科研诚信审查,严肃查处重大科研诚信案件,主动监测论文学术不端问题。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深化之年,做好全年科技创新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内外部环境发生新的深刻变化,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走向,数字变革进入加速期,世界经济陷入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塑,国际格局变化给科技创新带来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同时,高质量发展对科技创新提出了紧迫需求,保持经济稳进提质、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重大任务,都需要科技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科技先行”的理念,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工作的逻辑起点,着力夯实“稳”的基础,找准“进”的方向,盯住“高”的目标,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

202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个面向”,落实“四抓”要求,超常规落实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以三大科创高地和创新策源地建设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为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狠抓科技政策扎实落地为主线,为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强力科技支撑,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今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力争R&D经费增长13%,研发投入强度达3%,基础研究经费比重达5%;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2.06%;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0%以上、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15%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实施好“七大行动”:   

(一)实施科技政策扎实落地行动。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科技政策要增强创新动能”的要求,通过承接国家政策、延续整合现有政策、新出台一批政策的思路,综合形成科技创新政策包。一是积极衔接国家重大科技政策。全面分析研究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等重大政策,加快出台实施《关于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率先形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浙江路径的若干意见》等一批科技创新政策,健全涵盖要素、主体、产业、区域、环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二是全面落实科技惠企政策举措。深入实施“科技惠企政策十条”,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合同登记所得税减免等普惠性政策,为企业减税1000亿元以上,以“真金白银”换创新主体轻装上阵、专注前行。健全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充分发挥省创新引领基金作用,鼓励地方财政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初创期企业。三是建立政策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清理整合现有科技政策,形成统一规范、稳定长效、普遍覆盖的基本政策架构。加快建立省市县联动、融合衔接的科技政策执行跟踪问效机制,密切关注各类科技政策举措落实情况,确保科技政策落地生根、执行到位。

(二)实施共同富裕支撑引领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缩小三大差距,着力推进全域创新,增强科技创新对共同富裕的支撑力、引领力。一是部省联动落实“共富”政策。部省联动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围绕打造四大全国典范目标,落细落实14条“共富”政策举措。二是科技赋能山区26县发展。深入实施《科技赋能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坚持“一县一产业”,实施好26县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26县高新技术企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技术交易总额各增长12%以上,打造一批科技支撑共同富裕的市县典型案例。三是加快推进科研人员“扩中”。紧盯科研人员这一“扩中”重点群体,强化知识价值导向,推动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域,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和股权奖励总额增长20%以上。四是深入构建全域创新体系。省市联动加快台州、舟山、金华、丽水创建国家高新区步伐,新增3家省级高新区,加快推进设区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工业强县省级高新区全覆盖。按照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建设部署,争创国家创新型县(市)2个,力争保持全国前列。五是推进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组织实施70项以上重大研发项目,新建农业科技园区5家、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6家。大力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专项,深化“百品万亩”工程,育成推广100个优良品种,推广面积200万亩以上。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构建科技特派员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精选专业对口、素质优良、扎根基层的科技人才5000人。

(三)实施创新平台能级提升行动。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和创新能力提升,实施重大科研平台设施建设千亿工程,加快建设布局一批基础性、前瞻性、引领性重大创新平台。一是完善高能级平台体系。坚持创新引领、错位布局、融通发展,集中力量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综合性科学中心,积极推进宁波甬江、温州环大罗山、G60(浙江段)、浙中、绍兴、台州湾等科创走廊联动发展,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双自联动”,加快提升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创区能级,加快形成“一廊引领、多廊融通、两区辐射、多点联动”的创新空间格局。加快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探索与长三角及重大科学装置密集区域建立共建共享共用机制。加快培育引进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二是完善新型实验室体系。支持之江实验室与中科院等的深度合作,努力成为国家实验室核心支撑。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实验室等优势力量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抢抓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机遇,支持浙江大学、中电海康集团等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推进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提升。加快组建能源、海洋、航空、农业等4家省实验室,完成10大省实验室布局。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在急危重症、神经系统疾病等优势领域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推进P3实验室建设。三是完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依托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建设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中心,加快推动智能工厂操作系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落地,新增省级技术创新中心4家,完成10大省技术创新中心布局。

(四)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聚焦三大科创高地、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四张清单”机制,大力推行“军令状”“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模式,构建更加高效的攻关组织体系。一是加强关键核心和基础共性技术攻关。坚持问题导向,在基础原材料、高端芯片、软件平台、智能装备、高端科研仪器、新药创制、医疗器械等方面全力攻坚,组织实施“尖峰、尖兵、领雁、领航”研发攻关项目400项以上,部省联合实施“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等国家重大专项,加快突破工业级云端CAD软件平台、碳化硅半导体芯片、高成形性镁合金材料、侵入式脑机接口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力争形成50项以上进口替代成果。二是加快抢占关键领域技术制高点。制订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年度计划,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专项项目40项以上,支持浙能集团等开展十万吨级CCUS研究与示范。加快推进能源与碳中和省实验室建设,打造10家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起草编制科技兴海引领行动方案,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突破一批涉海关键核心技术,抢占深海、深蓝、极地等领域的科技制高点。加强生物安全科研攻关,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三是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扩大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单列管理等改革试点覆盖面,健全符合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各方利益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深化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建设,打响“浙江拍”品牌,构建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体系,全年技术交易额达1600亿元。

(五)实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行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制订实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政策,切实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一是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健全“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梯次培育机制,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新增创新型领军企业10家、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制订《科技“小巨人”认定管理办法》,新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二是强化创新联合体建设。发挥好企业出题者作用,支持龙头科技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组建5个以上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开展联合攻关。实施项目监理人制,加强对联合体协同攻关绩效评价。三是强化研发机构建设。制定实施“两清零一提升”行动,即1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活动清零、5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无研发机构清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新增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企业研究院200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400家,力争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到60%左右。

(六)实施科技人才引进集聚行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打造全球人才蓄水池。一是大力引育顶尖科技人才团队。深入实施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人才工程,强化战略人才力量培育,引育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500名以上,其中新增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5个、省“高层次人才”人才95名、海外工程师160名。启动“百院千企引万才”行动,引进海外科技人才2000名。大力培育使用战略科学家,扩大实施“首席科学家”项目,鼓励支持首席科学家团队潜心开展原创性、前瞻性、引领性研究。二是培育壮大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把青年人才培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青年人才担任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平台基地、重大攻关课题负责人比例。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行“负面清单+包干制”,资助青年科技人才500名以上,重点资助50名以上省“杰青”。三是不断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建设一批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为外国高端人才来浙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优化领军人才发现机制,探索建立科技人才“白名单”制度,对列入的人才实行一揽子支持政策。

(七)实施科技体制改革突破行动。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打造创新生态最优省。一是深化科技创新数字化改革。按照“解决矛盾、塑造变革”要求,深化“1+5+N”为体系架构的科技创新数字化改革,迭代完善“浙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职务成果转化在线”“企业研发服务在线”等重大应用,开发建设“未来实验室在线”“科技特派员在线”等应用,促进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企业培育、科技人才引育等核心业务制度重塑、效能提升。二是落实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举措。持续深化“三评”改革,坚决破除“四唯”问题,深化放权赋能改革,推动建立让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的保障机制。落实国家科技奖励体系改革要求,深化我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健全“研、用、奖”一体化的科技奖励体系。三是完善国内外科技合作机制。大力建设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完善长三角联合攻关机制,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跨区域联合攻关。深化与创新大国、关键小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的科技合作,新建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30家,举办技术对接会10场以上。四是加快推进科技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四抓”定位,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重大科研项目的引导和指导,推动项目、基地、人才、资金统筹规划和一体化配置。深入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作风建设,完善科研诚信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筹建科研诚信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省科技伦理委员会。按照“建设变革型组织、提高塑造变革能力”的要求,强化系统观念、战略素养、前瞻思维,切实提升干部谋创新、抓创新的能力,着力培育一支懂科技、敢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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