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0-14977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0-08-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部门决算
目录
一、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概况············································ 1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4
三、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9
四、名词解释····························································· 30
一、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全省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省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省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协调管理和监督实施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牵头建立统一的省级科技管理平台,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4.拟订全省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统筹编制省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工作,推进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7.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全省科技保密工作。
8.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大平台建设。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10.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牵头推进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管理全省科技外事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2.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省科学普及规划和政策。
13.负责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组织工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部门决算包括:厅本级决算、省地震局决算、2家厅属事业单位决算、17家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和17家改制科研院所决算。
纳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 |
2 | 浙江省地震局 | 中央和地方共管事业单位(参公) |
3 |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 厅属事业单位 |
4 | 浙江省科技人才教育中心 | 厅属事业单位 |
5 | 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6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7 |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8 | 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9 | 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10 |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11 | 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12 |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13 |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14 | 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15 |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16 | 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17 |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18 | 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19 |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20 | 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21 | 浙江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22 | 浙江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23 |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24 | 浙江省中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25 | 浙江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26 | 浙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27 | 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28 |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29 |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30 | 浙江省普瑞科技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31 |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32 | 浙江省粮食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33 | 浙江省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34 |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35 | 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36 | 浙江天科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37 | 浙江省中药研究所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38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改制科研院所 |
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81,719.0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2.40万元,增长0.04%,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2,615.7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3,20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3,09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10.00万元),占收入合计65.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103,404.67万元,占收入合计33.08%;经营收入1,491.33万元,占收入合计0.4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120.15万元,占收入合计0.36%。其他收入3,399.54万元,占收入合计1.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7,55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16.21万元,占28.63%;项目支出225,370.56万元,占70.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1,267.38万元,占0.4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1,847.6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903.73万元,下降6.40%。主要原因是减少浙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政府一次性土地征收补偿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613.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8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277.03万元,下降7.86%。主要原因是减少浙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政府一次性土地征收补偿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613.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08.15万元,占1.2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147.98万元,占0.06%;科学技术(类)支出209,290.11万元,占88.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4.14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07.82万元,占2.23%;卫生健康(类)支出5,088.77万元,占2.14%;节能环保(类)支出714.81万元,占0.3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3,791.00万元,占1.60%;交通运输(类)支出59.73万元,占0.0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542.37万元,占1.91%;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797.20万元,占1.6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41.34万元,占0.7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5,839.59万元,支出决算为237,61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6%,主要原因是省财政用盘活存量资金安排之江实验室建设经费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年初预算为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执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项):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07.50万元,支出决算为69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2019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建设资金。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年初预算为34.80万元,支出决算为5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补助资金。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资金。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省科技创新政策与业务培训部分班次因故未开展,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1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853.09万元,支出决算为282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76万元,支出决算为61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科技业务专项工作经费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后勤服务运行补助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科技厅本级扶贫结对帮扶资金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6.8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基金办部分基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年初预算为5080.70万元,支出决算为490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897.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14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等二级预算单位基本支出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年初预算为2236.80万元,支出决算为4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机动经费调整使用。
(18)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50万元,支出决算为5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5%,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1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长三角柔性电子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办资金。
(2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7902.50万元,支出决算为787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6%,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2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5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分年度执行,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95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181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2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年初预算为7786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04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用盘活存量资金安排之江实验室建设经费。
(2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年初预算为8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8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青山湖院区建设工程等科研院所建设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2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521.03万元,支出决算为869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非税收入未收缴到位,相应支出减少安排。
(26)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社会科学项目分年度执行,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年初预算为6295万元,支出决算为574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等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分年度执行,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转制科研机构(项):年初预算为5056.77万元,支出决算为488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5%,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2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27.97万元,支出决算为3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科技大脑建设项目资金。
(3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年初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省竞技体育科研项目分年度执行,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省体育科研重点研究项目分年度执行,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等离退休经费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1.7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科技厅本级有1位退休人员去世,人员支出相应减少。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19.88万元,支出决算为352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7%,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6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45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7.3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二级预算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3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6.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青山湖院区建设工程项目资金。
(3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019年中央重大公共卫生补助项目资金预算,以及省医学科学院科研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3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科研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40)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分年度执行,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6.27万元,支出决算为5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科技厅本级部分医疗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45.0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二级预算单位医疗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21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医学科学院省级血吸虫病预防与控制等科研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4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年初预算为504.10万元,支出决算为40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三线一单”编制经费项目分年度执行,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培训及评审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4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28万元,支出决算为30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资金。
(4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事业运行资金。
(4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53.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浙江林业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及定位观测研究网络建设项目资金。
(4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罗氏沼虾池塘养殖技术规范等科研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科研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5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2万元,支出决算为75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变压器增容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资金。
(5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追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毛竹珍贵彩色树种复层混交林构建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项目资金,以及上述两家院所科研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5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水生动物疫病专业实验室(浙江)建设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5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9.0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19年中央和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以及浙江省林科院试验林场现代林业科技创新示范建设等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5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年初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水利灌溉试验研究项目分年度执行,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5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5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55.50万元,支出决算为86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浙江省重要渔业水域环境及养殖结构要素监测与评价项目资金。
(5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省综合交通改革与发展政策研究专项等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5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利用实验平台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6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之江实验室、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2019年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
(6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228.19万元,支出决算为325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追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6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68.40万元,支出决算为54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6%,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6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27.12万元,支出决算为86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地震局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6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年初预算为630.71万元,支出决算为57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地震局浙江省地震台站“三化”改造项目等项目分年度执行,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1%,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309.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792.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517.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税金及附加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对企业补助。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4%。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66万元,下降14.7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省财政追加省体育科学研究所“中央财政体彩公益金补助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30.60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3%,主要原因是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等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等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3.28万元,支出决算为493.57万元,完成预算的84.62%,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235.26万元,占47.66%,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99.47万元,增长73.25%,主要原因是省科技厅本级应国际形势变化需求,承担国家科技部及省政府临时性重大科技外交活动追加预算及部分省属科研院所包含学术交流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8.09万元,占44.19%,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71万元,下降0.78%,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21万元,占8.15%,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4.93万元,下降10.92%,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精神,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宴请和支出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300.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5.26万元。完成预算的78.32%。主要用于各单位人员政府间科技交流活动、成果展示、科技项目合作洽谈、联合研发中心建设以及参加国际专业学术研讨会、科技管理业务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医学科学院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导致出国任务推迟以及政策变化未获批准,因公出国(境)费相应减少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44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8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39.35万元,支出决算为218.09万元,完成预算的91.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5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8.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等预算单位开展服务基层、工作调研、科研业务活动;2019年度,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3.54万元,支出决算为40.21万元,完成预算的92.35%。主要用于接待英国、比利时、新西兰、巴西等国家外宾、上级和兄弟省市相关部门及单位访问、调研考察、合作洽谈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精神,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宴请和支出标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41批次,累计2,66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4.18万元,主要用于国外科技团组来访开展学术、技术交流、合作洽谈等支出;接待145人次,38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0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兄弟省市来浙政策调研、学习考察、工作交流等支出。接待2,516人次,503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6个,二级项目232个,共涉及资金12947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1.41%。扣除无需自评的之江实验室、部门机动资金、中央补助资金等项目51830.87万元,绩效自评率达100%。
按相关要求,2019年度浙江体育科学研究所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不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共涉及资金130.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省个人特派员与团队科技特派员”、“2016-2018年省级重点实验室” 、“浙江省省级企业研发机构”、 “浙江省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其中,对“省个人特派员与团队科技特派员”、“2016-2018年省级重点实验室”、“浙江省省级企业研发机构”、“浙江省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等项目分别委托“浙江现代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 “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浙江宏达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分别如下:
(1)省个人特派员与团队科技特派员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省个人科技特派员项目绩效评估从工作表现、项目实施情况、工作成效三个方面进行,每个方面分优秀(3分)、合格(2分)、一般(1分)三档,未提供评估材料0分。全省345名科技特派员绩效评分情况如下: 综合评分≤6分人数60人,认为整体工作情况一般;综合评分7-8分人数87人,认为整体工作情况合格;综合评分=9分人数198人,认为整体工作情况优秀。
将全省综合评分≤6分的60个个人特派员名额,按照各市特派员评估优秀人数(综合评分=9分)占全省评估优秀人数的比例进行再分配,建议对各市科技特派员人数变化做如下调整:个人科技特派员工作有显著成效的有杭州、温州、金华、丽水4个市。个人科技特派员工作需要尽一步加强有衢州、台州、湖州3个市。
除5个宁波地区团队外,120个省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中评估优秀的有14个,评估合格的有87个,评估一般的有19个。根据各市评估结果,为了进一步激发团队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活力,建议对下一轮各市团队科技特派员的派遣数量做以下调整:团队科技特派员工作评估合格的有杭州、温州、绍兴、衢州4个市。团队科技特派员工作评估优秀的有湖州市、嘉兴市、舟山市。团队科技特派员工作评估一般,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有金华市、台州市、丽水市。
(2)2016-2018年省级重点实验室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标志性原创成果持续涌现,高端科研人才团队加速集聚,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显著提升,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稳步提高,体制机制创新成效显著。
(3)浙江省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情况
经评估,3323家研发机构中,优秀的296家,占比8.9%;良好的1685家,占比50.7%;一般的1139家,占比34.3%;较差的203家,占比6.1%。评估结果符合正态分布。
(4)浙江省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绩效评价情况
本次共评价14家海外创新孵化中心,5家位于美国,其中:硅谷2家、加利福尼亚2家、波士顿1家,2家位于加拿大,其中:多伦多1家、渥太华1家,2家位于日本,其中:东京1家、福井1家,1家位于澳大利亚,1家位于乌克兰,1家位于以色列,1家位于德国,1家位于瑞典。14家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共储备了海外科技项目1,158个、人才841位,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的科技项目537个、人才77人次,正在洽谈中的落地浙江合作项目139个、人才138位,实际已引进落地海外科技项目50个、海外创新创业人才22位,主办或协助省内机构举办创新创业活动112场,帮助12家浙江企业对接海外创新资源、在海外设立机构、在海外进行融资或市场开拓等业务、在海外开展创新相关交流培训等。
未组织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医疗器械抽验经费”、“开发应用类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育” 、“浙江省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城乡地震安全技术服务”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医疗器械抽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98.89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7.5万元,执行数为500.64万元,完成预算的98.6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性抽检19个品种共计743批次;二是完成在用医疗器械评价性抽检6个品种共260批次;三是出具1002批次检验报告和本年度抽检质量分析总结;四是组织抽检方案的讨论、开展对抽样人员的抽检培训、组织对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讨论。2019年根据抽检计划共完成抽检品种25个品种,1003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收样任务,其中1批因样品本身不符合要求未做检测。完成目标100.3%。通过此次抽检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决策支撑,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抽样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需更有针对性抽样,考虑品种更全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对产品标准的分析,科学制定抽检方案,优化抽检方案,多做有因检验、针对性检验。二是加强加严对不合格项目的常规检测,切实体现监督抽检效果。以抽检形式促进企业提升对行标的重视和贯彻执行力度。
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表
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排序序号 | 年度 |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打分权重 | 目标完成情况 | 实际得分 | 备注 |
1 | 2019 | 产出指标 | 个性指标(在指标值栏内描述指标名称及指标值) | 完成医疗器械产品监督抽检730批 | 30.00 | 已完成,计划730批,实际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检完成抽样19个品种共计743批次。 | 30.00 | |
2 | 2019 | 产出指标 | 个性指标(在指标值栏内描述指标名称及指标值) | 在用医疗器械质量抽检270批 | 30.00 | 已完成,计划270批,实际在用医疗器械进行评价性抽检抽样6个品种共260批次。 | 28.89 | |
3 | 2019 | 效益指标 | 个性指标(在指标值栏内描述指标名称及指标值) | 出具检验报告和质量分析总结 | 20.00 | 已完成 | 20.00 | |
4 | 2019 | 效益指标 | 个性指标(在指标值栏内描述指标名称及指标值) | 为监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撑,提升企业产品质量 | 20.00 | 已完成。 | 20.00 |
“开发应用类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育”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0万元,完成项目合同当年进度的99.9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申请专利和论文2篇工作,制订完成种苗繁育的标准化操作规程5个,完成建立脱毒苗和良种基地各1个;二是养巢颗粒正在进行临床前药学研究。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中药材育种涉及药用植物种类多,组织管理工作量大;二是根据新政策项目研究产品养巢颗粒的注册分类将从中药6类新药调整为中药创新药1.1类,需要根据相应的要求增加研究内容,并提高研究技术。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管理规程的制订,投入更多的管理人员;二是根据新政策法规的实施要求,对项目的原有研究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改进提升。
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表
省中药研究所
排序序号 | 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打分权重 | 目标完成情况 | 实际得分 | 备注 |
1 | 2019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申请发明专利;发表相关论文 | 1-2项;2篇 | 20.00 | 完成申请专利、和论文2篇工作 | 20.00 | |
2 | 2019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制订种苗繁育的标准化操作规程 | 5个 | 20.00 | 完成制订种苗繁育的标准化操作规程5个 | 20.00 | |
3 | 2019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性影响 | 建立脱毒苗和良种基地 | 2个 | 30.00 | 完成建立脱毒苗和良种基地各1个 | 30.00 | |
4 | 2019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养巢颗粒临床前药学研究; | 按时完成 | 30.00 | 临床前研究进行中 | 25.00 |
“浙江省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和城乡地震安全技术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95.54元,完成预算的98.51%。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地震灾害风险评估覆盖区域100平方公里,嘉兴目标区道路桥梁和供水系统的数据收集整理1套,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图1套,构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平台1套,有利于提高示范区内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的针对性并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完成1:20万余姚-丽水地质填图一套,Arcgis数据库1套,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对策建议1套,通过野外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探、无人机、探槽等技术方法,对余姚-丽水断裂进行了全面分析,完成该断裂的分布和活动时代的分析,对断裂构造认知程度明显提升;二是完成9个防灾避险视频课件并通过验收,评价为国内优秀;防震减灾宣传片1个,宣传片时长10分钟,全国防灾减灾日当天在浙江卫视科教频道、优酷等互联网平台同步播出,收视率分别1.0、0.9。在新蓝网和中国蓝TV等新媒体上也有同步播出,收看人次均达百万以上;防震避险宣传满意度≥90%,与人民日报社《讽刺与幽默》报、浙江省漫画家协会、浙江传媒学院共同主办首届“震道杯”防灾公益漫画大赛。“漫画创意话科普,平台高端传播广,社会参与关注高”是本次大赛的特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在项目及预算执行进度上有时达不到时序要求,统筹安排略有不足;二是在成果应用方面推广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充分考虑多种因素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二是强化成果推广应用,增强震灾风险防治能力,发挥科技减灾实效。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绩效评价报告(2016—2018年)
近年来,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科学前沿探索和解决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一批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成果,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凝聚了一批高水平科技人才和团队,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推动了一批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大力推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协同创新,根据《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14〕175号)要求,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受省科技厅委托,开展了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6—2018年绩效评价工作,对全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客观评价,对完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体系提出了对策建议,形成如下报告。
一、概况
截至2018年底,我省共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57家,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27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6家。
(一)总体布局
1.研究领域分布:紧紧围绕我省打造三大世界科技创新高地的战略目标布局
357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面涉及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纺织、轻工等传统产业领域,其中载体数量排名前三的领域分别为医药卫生(91家)、新材料(47家)、数字经济(43家),占比分别达到25.5%、13.2%、12.0%,与我省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世界科技创新高地的重大战略目标相契合。其他领域分布情况分别为机电41家、资源与环境24家、新能源19家、海洋与渔业15家、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14家、种植业13家、农产品加工12家、林业11家、城建7家、纺织7家、轻工6家、畜牧业4家、交通3家(图1)。
图1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领域分布
分别来看,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布在医药卫生(79家,占29.2%)、数字经济(29家,占10.7%)、机电(29家,占10.7%)、新材料(27家,占10.0%)等16个领域(图2)。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布在新材料(20家,占23.3%)、数字经济(14家,占16.3%)、医药卫生(12家,占14.0%)、机电(12家,占14.0%)等14个领域(图3)。
图2 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领域分布
图3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领域分布
2.依托单位:以高校院所为主,企业的占比进一步下降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依托高校院所建设的达259家,占比为72.6%,其中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量前三位的高校分别为浙江大学(67家)、浙江工业大学(12家)、浙江理工大学(11家)。依托企业建设的有98家,占比仅为27.5%,比上个评价期降低了4.1个百分点(图4)。
分别来看,由于功能定位及在创新链所处位置的不同,两类载体的依托单位存在较大差异。27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中,依托高校院所建设的达238家,占比高达87.8%(图5);86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依托企业建设的达65家,占比达75.6%(图6)。
图4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分布
图5 省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分布
图6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分布
3.区域分布:半数以上集中在杭州地区,其他地区较为均衡
杭州是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布最多的地区,共建有237家,占比高达66.4%(表1、图7)。相比上个评价期,在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布局建设力度有所加大,其中宁波从17家增加到22家,温州从19家增加到22家,增幅均位居全省前列。
表1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域分布
地区 | 重点实验室数量(家)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量(家) | 合计(家) |
杭州 | 195 | 42 | 237 |
温州 | 17 | 5 | 22 |
宁波 | 21 | 1 | 22 |
绍兴 | 7 | 7 | 14 |
湖州 | 5 | 8 | 13 |
金华 | 6 | 7 | 13 |
台州 | 3 | 7 | 10 |
嘉兴 | 5 | 5 | 10 |
舟山 | 9 | 1 | 10 |
丽水 | 2 | 1 | 3 |
衢州 | 1 | 2 | 3 |
合计 | 271 | 86 | 357 |
图7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域分布(家)
(二)基本建设情况
1.科研基础条件:科研物质基础不断夯实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用房面积合计达到 184.22万平方米,平均每家达5160平方米,比上个评价期增长9.4%;仪器设备及试验装置资产总值合计达到157.33亿元,平均每家达4407万元,比上个评价期增长23.3%。
分别来看,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用房面积合计达到125.95万平方米,平均每家达4647平方米;仪器设备及试验装置资产总值合计达到了122.88亿元,平均每家达4534万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用房面积合计达到58.27万平方米,平均每家达6775平方米;仪器设备及试验装置资产总值合计达到34.45亿元,平均每家达 4005万元。
2.人才队伍建设:职称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职科技人员总数达17834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含博士学位)人员为13602人,占比达76.3%,比上个评价期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图8)。
分别来看,省级重点实验室的专职科技人员达13805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含博士学位)11378人,占比为82.4%,比上个评价期提高了5.2个百分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职科技人员4029人,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含博士学位)2224人,占比为55.2%,比上个评价期提高了16.8个百分点(图9、图10)。
图8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团队结构
图9 省级重点实验室团队结构
图10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团队结构
二、总体绩效
(一)标志性原创成果持续涌现
一是发表了一批高水平学术论文。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紧盯各领域关键科学问题,坚持自主研究,产出了一批高水平学术论文,部分发表于国际顶尖刊物,实现了论文数量和质量的双突破。评价期内,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累计发表各类学术论文24260篇,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23734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26篇,在《自然》《科学》《细胞》三大期刊发表论文共46篇(表2)。
其中,浙江省生物技术制药工程重点实验室研究团队在国际上率先突破性地解析了高分辨率的受体四组份(FGF23 + FGFR + aKlotho + Heparin)晶体结构,为开发治疗糖尿病、肥胖症、脂肪肝等疾病的新型药物建立了结构理论基础。该成果于2018年以长文(Article)形式刊发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Nature上。浙江省林业生物质化学利用重点实验室陈亮教授以第一作者在Nature上发表了题为《Ion sieving in graphene oxide membranes via cationic control of interlayer spacing》学术论文。浙江省微生物生化与代谢工程重点实验室杜艺岭团队发现了自然界首个催化氮—氮键生物合成的酶,为靶向挖掘含有哌嗪酸结构单元的活性天然药物提供了分子标记,该成果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于Nature Chemical Biology上。浙江省抗肿瘤药物临床前研究重点实验室陈枢青教授和潘利强研究员团队首次揭示了死亡受体5(DR5)在激活后其跨膜区高度聚集,直接激活下游细胞凋亡通路,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ell上发表了相关研究成果。
表2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表论文专著情况(篇)
类别 | 三大顶级期刊论文 | 国际权威期刊论文 | SCI、SSCI和EI收录论文 | 国家核心期刊论文 |
重点实验室 | 38 | 3592 | 15740 | 4364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8 | 64 | 358 | 96 |
二是产出了一批重大原创成果。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瞄准科技前沿领域和国家、社会重大需求,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涌现了一批重要标志性原创研究成果,部分成果获国家重大奖励,为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创新引领和支撑。评价期内,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累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666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25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499项(表3)。
其中,浙江省传染病重点实验室李兰娟院士团队创立了我国新突发传染病防控的中国技术和中国模式,在发现新病原、确认传染源、明确发病机制、有效临床救治、研发新型疫苗和诊断技术等方面取得六项重大创新和技术突破,成功阻击H7N9禽流感疫情暴发,避免SARS悲剧重演,获2017年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这也是我省首次获得该奖项。世界卫生组织评价该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堪称“国际典范”,成为国际领跑者。浙江省小分子靶向药物研发重点实验室依托贝达药业历时十年自主研发了我国首个小分子靶向抗癌药物——盐酸埃克替尼(凯美纳),成功打破国外进口药的垄断,大大提升了中国创新药的国际地位,获得第四届中国工业大奖和2016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龚晓南院士领衔的“复合地基理论、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项目通过在地基中设置桩体等增强体来提高地基承载力,控制工后沉降,获得了2018年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高速公路铁路、市政道路、港航、机场等工程建设领域。
表3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科技奖励情况(项)
类别 | 国家科技奖 | 省部级科技奖 |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合计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合计 | |
重点实验室 | 1 | 1 | 22 | 24 | 141 | 165 | 127 | 433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0 | 1 | 0 | 1 | 13 | 29 | 24 | 66 |
(二)高端科研人才团队加速集聚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全省高层次科研人才团队集聚的主阵地,更是科研帅才与将才的摇篮,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撑。评价期内,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引进或培养两院院士11人,国外院士12人,国家“计划”125人,国家“计划”6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2人,省特级专家18人,省级“计划”97人,省级“**计划”96人,省级151人才计划359人,省级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3人等(表4)。
2019年,浙江共有7位科学家增选为两院院士,其中有2位出自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队伍。浙江理工大学陈文兴教授是浙江省纤维材料和加工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温州医科大学李校堃教授是浙江省生物技术制药工程重点实验室负责人。除了本土培养的院士以外,还积极引进两院院士和外籍院士入驻。浙江省空间结构重点实验室引进外籍院士2名,形成了由3名院士、1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组成的核心研究团队。浙江省软体机器人与智能器件研究重点实验室引进中科院院士、美国工程院外籍院士杨卫,目前研究团队包括2位院士、1位长江特聘教授、7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位青年“计划”,成为国内软体机器人与智能器件领域的一支重要研究力量。
表4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才引进和培养情况(人)
类别 | 总数 | 重点实验室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两院院士 | 11 | 7 | 4 |
国外院士 | 12 | 9 | 3 |
国家级计划 | 125 | 111 | 14 |
国家级 | 61 | 58 | 3 |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 | 32 | 29 | 3 |
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 | 150 | 135 | 15 |
省特级专家 | 18 | 17 | 1 |
省级计划 | 97 | 79 | 18 |
省级 | 96 | 83 | 13 |
省级151人才 | 359 | 301 | 58 |
省杰出青年基金 | 93 | 90 | 3 |
其他省级人才计划 | 244 | 217 | 27 |
(三)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显著提升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聚焦引领性、区域性、应用性,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提供原始创新支撑。部分领跑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标国家战略需求,以建设浙江省实验室或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目标,积极争取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专项和重大战略研究任务,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学术影响力。评价期内,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承担国家级项目3136项,其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443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39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59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380项(表5、图11)。
其中,浙江省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获得浙江省首个进入第三轮滚动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实验室主任郑树森院士承担了肝移植领域首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发计划。浙江省抗肿瘤药物临床前研究重点实验室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4项、国家“十三五”重大新药创制专项7项,到位科研经费达2亿元。浙江省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4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项、千万级重大国防军工项目8项,到位科研总经费达3.34亿元,年均1.1亿元。浙江省农药残留检测与控制研究重点实验室承担国家级项目21项,包括9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同总经费达到9468.86万元,较上轮评价期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取得显著提高。
图11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接国家级科研项目情况(项)
表5 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纵向项目情况(项)
类别 | 国家级 | 省部级 | |||||
自然科学基金 | 科技支撑计划 | 重大科技专项 | 重点研发计划 | 其他 | 合计 | ||
重点实验室 | 2340 | 38 | 52 | 344 | 181 | 2955 | 3215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03 | 1 | 7 | 36 | 34 | 181 | 506 |
(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稳步提高
推进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转化产业化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核心任务。近年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围绕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瞄准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重点攻关,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努力打通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的通道。值得注意的是,很大一部分高能级重点实验室聚焦全链条创新,在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攻关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创新链向两端延伸,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显著的社会效益。评价期内,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技术转让和成果转化项目4374项,实现利税3675.86亿元,成功开发省级新产品531项。
其中,浙江省生物技术制药工程重点实验室2018年开发的治疗类生物制品一类新药“重组人角质细胞生长因子-2(KGF-2)滴眼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文件》。同年实验室向安徽鑫华坤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转让的“重组人酸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凝胶”新药,顺利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产生了巨大经济效益。浙江省工程数字化技术研究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重要战略部署,累计研发新产品17项,在雄安新区、深圳机场、深圳前海、绍兴地铁、大江东市政、白鹤滩、锦屏二级等水利等82个重大项目中推广应用,总营收67456.60万元,累计实现利税8334万元。浙江省刑事科学技术应用重点实验室3年受理各类案件2609起,出具鉴定文书2368份,利用DNA、指纹、人像比对等技术破获一批命案积案,社会效益显著。浙江省森林生态系统碳循环与固碳减排重点实验室建立了全国首个“碳汇林业试验区”和全球首个“竹林碳汇试验示范区”,2016年以来帮助2万多户竹农开发CCER竹林经营碳汇项目40多万亩,产生540万吨核证减排量,预计可增加额外碳汇收益2.53亿元,为广大山区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探索了一条有效路径。
(五)体制机制创新成效显著
为了保持发展活力,激发科研人员热情,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创新体制机制,在运行管理、人才评价等方面形成了不少具有特色的做法与经验。一是推广应用创新券。不少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创新券的方式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累计为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检验检测服务达470.55万批次,横向解决技术难题8761项,有效降低了企业创新创业成本。浙江农林大学将创新券推广与实验室横向课题管理费优惠政策挂钩,对于与实验室签订的横向课题,若使用创新券抵扣课题经费,学校提取的管理费则由原先的8%降至4%,极大地调动了实验室科研人员积极性。二是改革科研人才评价机制。浙江省农科院构建了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明确规定了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在职称评审时的计分办法,对科技成果转化实际成交额视同于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评分基准,并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激发了广大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和成果转化的动力。三是设立开放基金。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设立开放基金的方式,联合领域内相关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协同创新。浙江省抽水蓄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数字化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各出资500万,成立总规模为1000万的华东院联合基金,聚焦应用基础研究,以“促进产学研融合、服务工程实际问题”为根本落脚点,设立开放课题34项,吸引高校院所等进行联合攻关,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供给。据统计,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立项开放基金2669项,平均7项/家。
三、存在问题
(一)区域布局有待进一步聚焦。在科创走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全省创新大平台的布局不够平衡。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仅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4家,与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37家)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支撑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源头创新和成果转化。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的布局仍需进一步聚焦。宁波作为我省乃至华东地区新材料产业集聚的新高地、我省打造新材料世界科技创新高地的主平台,全市新材料产值超2000亿,全省44家新材料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仅有6家分布在宁波。91家医药卫生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60家分布在杭州,温州仅拥有10家,台州仅拥有4家,难以支撑全省打造“以杭州为核心、多点支撑、高效协同”的生命健康产业体系。
(二)创新能级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标志性成果不足。尽管获得的省部级科研奖励较多,但是缺乏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研成果,仅有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大部分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分别仅占2%和12%,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和产出重大战略产品的能力不足。二是高水平载体缺乏。目前全省拥有14家国家重点实验室、14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而广东拥有28家国家重点实验室、23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拥有29家国家重点实验室、29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均远超我省。三是依托企业建立的载体数量少、能力弱。上个评价期,依托企业建设的载体达97家,占比为31.59%,而目前依托企业建的载体为94家,占比仅为26.33%,从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实施结果看,依托企业建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创新能力也亟待提升。
(三)研究边界有待进一步明晰,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整合优化。部分重点实验室研究边界不清晰,与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省发改委管理的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在功能定位方面存在交叉重复的情况。评价考核体系全面考核载体的研究和转化能力,从事基础研究的重点实验室均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部分重点实验室过于强调成果转化,对创新链条前端的基础研究环节聚焦度不够,平均每个重点实验室转化科技成果的数量和获得的收益反而远高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载体建设上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复,一些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方向与内容近似、关联度较大,也存在少数单位同一、领域接近、共用相同仪器设备和科研场地的重点实验室,这些创新载体都有待进一步整合优化。
(四)协同创新有待进一步推进。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跨学科、跨地域的交叉融合较少,同行业、同领域的开放、协作和辐射力度也不强,学科交叉、技术集成、开放服务的协同创新效应尚未充分显现。部分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仍以各自独立开展研究为主,领域、部门的壁垒始终没有打破,深层次、宽领域的合作共建和协同创新机制始终没有形成,在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方面,多以松散的项目合作为主。
(五)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团队建设及人才培养结构不够合理。依托单位更加注重科研人才的引育,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职技术人才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培养相对缺乏,不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于无法从依托单位争取到编制,只能外聘劳务派遣人员或让科研人员兼职从事管理工作,导致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不高,繁杂琐碎的行政事务也让科研人员疲于应付,无法静心搞研究。二是部分载体共建共享意识不强。在提供公共服务的249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使用创新券的仅有147家,整体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创新券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中的撬动作用认识不足,影响了对区域科研提供共享服务的能力。另外,还有24.1%载体没有设立开放基金,17.4%载体没有提供仪器设备公共服务。三是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多数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经费主要依赖财政支持,依托单位运行经费没有保障,自筹经费不足,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机制还有待完善。
四、评价结果
357家载体中,根据绩效评价方案,13家同为国家级载体、60家责任期未到期,不进行评分,仅进行绩效数据统计分析,参与本次绩效评价评分排序的共28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为214家重点实验室和70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组建专家组,根据《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浙科发条〔2014〕175号)、《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7号)等文件精神,经过评价工作布置培训、载体自我评价、成果数据检索审核、专家集中评价和实地抽查核实等程序,共实地抽查了61家载体,围绕人才培养与条件建设、科研活动与创新成果、公共服务与经济效益等主要评价内容,形成了各省级重点实验室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分结果及排序:
1.“浙江省空间结构重点实验室”等5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创意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7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价结果为优秀,占比25.0%。
2.“浙江省女性生殖健康研究重点实验室”等11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浙江省中高压催化加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价结果为良好,占比50.4%。
3.“浙江省流量计量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等4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光纤制备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价结果为合格,占比19.7%。
4. 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和1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取消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占比4.9%。
绩效评价工作对每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针对性地提出了问题和建议,评分排序将为实施“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提供依据,进一步强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五、下一步对策建议
(一)加快优化调整,完善省级重点实验室总体布局
优化提升一批。会同省发改委对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进行梳理,逐步按照新的功能定位要求合理归并,优化合并。省科技厅要加强对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及与省级工程实验室的优化合并,省发改委要加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的优化调整。整合重组一批。推动研究方向近似、关联度较大和资源相对集中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进行合并重组、做大做强。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依托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验室的建设情况进行内部调整和整合。谋划新建一批。聚焦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材料科学等重点领域,新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向科创走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等科技创新高地及布局较少或尚未布局的地方和行业倾斜。围绕我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建设一批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加大省级重点实验室在企业建设布局的力度。
(二)推动能级提升,构筑省实验室体系关键一环
鼓励有条件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主动承接国家重大战略科研任务,积极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创新基地。支持有条件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立足浙江、面向全球,聚焦聚力全省重大科学问题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以重大科研任务为牵引,整合国内外优势高校院所、企业、科研组织,组建浙江省实验室,打造具有国际重大影响力的高能级平台。支持浙江大学依托自身生命健康领域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联合国内外优秀科研力量,建设系统医学与精准诊治浙江省实验室。支持宁波中科院材料所瞄准材料科学与技术领域世界前沿,整合上下游优质创新资源组建全创新链条的新材料科学浙江省实验室。支持杭州市政府依托地方创新能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龙头骨干企业,以突破“互联网+”产业核心关键共性技术为根本落脚点,建设数字经济浙江省实验室。支持之江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联动发展,共同构建特色优势明显的省实验室体系,实现我省基础科学研究从高原到高峰的突破。
(三)坚持自由探索,完善高效的人才集聚机制
支持省级重点实验室通过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联合实施重大科研项目的方式汇聚和培育人才,集聚一批活跃在国际学术最前沿的战略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推动本土科研创新人才与团队实现梯队跃升,建立开放的人才生态圈。支持省级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吸引人才,延揽国内外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研攻关。鼓励有条件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联合基金,通过订单式、揭榜式等多种项目制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促进技术创新与知识创新融合融通。鼓励省级重点实验室开展“非共识”项目研究,支持科研人员根据兴趣自主选题,挑战传统科学范式,开展创新性强、风险性高、实现难度大的原创研究和探索研究,不断提升学术研究能力与创新水平。支持依托单位建立重点实验室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和人才培养的制度保障,引进专职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对特别人才和特殊人才在岗位编制、职称晋升、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与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和贡献相称的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分配制度,保障科研人员潜心科研。
(四)强化协同创新,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支持重点实验室探索组建联合实验室和实验室联盟。支持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组建联合实验室,加强实验室间交流协作,以学科发展需求为基础,以开展多学科协同研究为纽带,探索建立实验室联盟,努力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等主动对接全球排名前100的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科学前沿问题研究、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加快嵌入全球创新网络。鼓励原始创新和开放共享能力等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跨领域联合攻关,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全球科技创新与合作。
(五)坚持绩效导向,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评价机制
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结合的支持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和财政支持的衔接,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对经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经费支持,建设期满后绩效评价为优秀的,给予绩效奖励支持。鼓励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等建设主体持续投入运行经费,以产学研合作或共建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和企业资金,形成财政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金多元投入的格局。对领跑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先支持创建浙江省实验室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探索以连续项目支持的方式加强稳定支持。加强运行管理。强化重点实验室在定位、突破性成果、聚焦重点研究内容方向等方面规划、目标制定,采用责任期考核和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制度,依据其规划、目标,实行精准考核、“代表作”制、“标志性成果”制,探索里程碑式考核、分阶段拨付等多种方式综合评价。完善第三方评价,探索国际国内同行专业化评价,深化优胜劣汰、有序进出的动态管理机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2.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2.47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省地震局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91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3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27.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55.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78.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88.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46%。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省属科研院所等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6辆(已核减省计量院报废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9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厅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为开展科研业务活动、离退休干部所配置的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2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5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指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的业务除外。
1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执法(项):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项):指反映用于补充、更新、完善市场监管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指反映用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1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2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2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29.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反映各级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支出。
30.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31.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3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3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3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3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3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反映科技服务机构的基本支出。
3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反映国家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3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3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40.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4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反映用于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
4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转制科研机构(项):反映对已转制为企业的各类科研机构的补助支出。
4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4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4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5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5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54.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5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7.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5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5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6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6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6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6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6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6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6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6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6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6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7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71.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7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7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7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7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7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7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反映抗震设防、震害预测、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指导地方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8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