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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3-11-21 公开方式:

浙江省科技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13-11-21 08:27 信息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浏览次数:

浙江省服务业重点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浙江省科技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一一年五月五日


浙江省科技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科技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新兴服务业。为贯彻落实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深入实施《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浙政发200622号)和《浙江省服务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浙政发200856号),加快发展以研究与开发、科技交流与推广、专业技术服务和科技中介服务等为代表的科技服务业,加速科学技术创新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推动浙江经济的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背景

(一)基本现状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对科学技术及科技服务业的需求不断增长,全省科技服务业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推动下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研发与服务体系,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1.发展较快,初具规模2010年全省科技服务业增加值约200亿元,比2005年增长64%,年均增长10.4%;占全省生产总值和服务业比重分别为0.73%、1.7%。2010年全省科技服务业机构约有14000家,比2005年增加约4500家;营业收入近740亿元,比2005年增长约106%;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超过21万人,比2005年增长96.4%,占服务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1.64%。2010年,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研究与开发机构约46家,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和500万元以上的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约290家;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机构约100家。

2.门类齐全,体系初成。浙江省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08年,全省科技服务业12400余家法人单位中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类1075家、专业技术服务类6668家、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业4558家、知识产权服务业411家、地质勘查等其他服务业近100家。包括有工商登记的853户个体经营户(占6.2%)。科技服务业机构中,企业法人9701家,占总数的71%;事业法人2331家,占17.1%;民办非企业318家,占2.3%;其他组织机构458家,占3.4%。全省科技服务业已基本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行业类型齐全、专业与综合并存、行业与区域结合、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涵盖科技创新与发展各个领域的服务体系。

3.能力提高,作用显著。浙江科技服务业的创新与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主要表现:一是2010年全社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830亿元,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1.82%,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国家级科技服务机构数大幅增加。2010年已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2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6家,国家工程实验室3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家,国家技术(工程)中心15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40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12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4家。三是技术市场成交额大幅提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自2002年正式运行以来,2010年底,网上技术市场已累计发布技术难题5.5万多项、科技成果1.5项,签约项目21946项,合同成交金额200.77亿元;十一五期间,全省经认定技术合同成交总额为261.16亿元,年均成交近52.23亿元。四是服务创收能力不断提高。省级科研院所技工贸收入由24亿元增长到48.61亿元;全省孵化器面积从98万平方米增加到32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从2143家增加到5063家、累计毕业企业达到1630家;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资产从8.01亿元增加到13.10亿元。

十一五时期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和进步,但与发达国家和先进省市的发展相比,还存在许多问题,整体看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总体规模偏小。2010年全省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还不到1%,而北京和上海已分别超过6%和2%。二是服务竞争力弱。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盈利能力较弱,缺乏知名服务品牌。三是市场散乱。科技服务业市场发育不良,市场化、产业化程度不高。四是政府监管扶持力度不够,行业自律管理薄弱,规范、有序竞争局面尚未形成。

(二)发展背景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科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有力地推动了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的突破,在推动信息产业崛起的同时,带动了现代服务业的迅速发展。20002004年,全球信息服务业规模从6000亿美元增加到11740亿美元;19962004年,美国研发服务业年均增长率达到9.9%;英国研发服务业在19962001年的年均增长率更是达到16.8%;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国际技术贸易及研发外包市场的持续扩大,推动科技服务业成为科技与经济结合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领域之一。当前,世界经济在经历了金融危机后,经济复苏的巨大需求,推动全球进入空前的创新密集和产业变革时期,新能源、光电信息、生物、新材料、物联网等新兴产业技术正酝酿着革命性突破。所有这些,都为科技服务业的跨越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和巨大的发展空间。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正处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和科技发展的跃升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趋势不会根本改变。国家将深入实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步伐,强化对降低综合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增加对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以推动经济转入依靠科技进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轨道。这对科技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攻坚期。企业技术创新及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对科技服务业的需求与日俱增;日益加大的能源资源环境制约,倒逼我们必须加快科学技术及其服务业的发展,更加有效地发挥科技对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不仅是密切科技与经济结合,满足经济社会不断增长的科技创新服务需求,形成现代产业体系的客观要求,更是提高科技服务业自身创新服务能力,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推广应用及相关配套服务相互衔接、互为促进创新服务链的内在要求。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是我省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总体要求与重点领域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围绕增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工作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为抓手,以健全科技服务市场和培育主体为重点,以推进科技服务业务外包为突破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大投入,加快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改善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环境与条件,推动科技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和社会化,努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引领力强、效益显著的科技服务体系,使科技服务业成为浙江现代服务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社会转型的新支撑。

发展目标是:力争到2015年,全社会科技活动经费投入超过1500亿元,其中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5%左右。科技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和服务业比重分别达到1.3%和2.5%左右。科技活动人员达到90万人以上,其中R&D活动人员40万人年以上。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35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7万人。

——建立并形成46个科技服务业集聚区;

——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达到1700家以上;

——国家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达到40家;

——科技企业孵化器达800万平米,在孵企业突破万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发展动力。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把加强政策激励、维护公平竞争、扩大服务外包、推进开放合作,作为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鼓励引进国内外优质科技服务机构共建创新服务载体,大力发展民营科技服务机构,努力营造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2.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服务业发展必须紧贴市场需求,贯彻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分工协作、市场调节、多元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市场环境,促进供需互动,实现科技服务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3.坚持培育市场与强化主体并重。加强对科技服务业市场的培育,在不断增加市场需求,扩大市场容量的同时,逐步规范科技服务业市场,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加强对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养和素质提升,加强服务品牌建设,大力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实力较强的科技服务机构,在重点行(专)业形成一批龙头骨干企业。

4.坚持公益性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统筹兼顾科技服务业的公益性与市场化服务,既要加强对公益性科技服务机构、设施的指导、扶持和监管,更要加强科技服务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的建设,强化对市场化服务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科技服务需求与竞争性服务需求的能力。

(三)重点发展领域

1.研究与开发服务

大力鼓励和扶持社会各界开展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医学等领域的研究与开发活动,重点加强高新技术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民生科技、绿色环保、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为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纺织、化工、皮塑等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以及改善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提供技术支撑。注重培育和发展各种类型的法人研发机构,加强研发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研发服务业与制造业以及与农业间的互动、互促、融合发展。

2.工业设计服务

大力加强数字化设计与仿真技术、动态设计技术、协同设计技术等先进设计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开展设计服务机构试点示范。大力发展智能产品、微电子、企业形象、动漫及网游和环境等设计研发服务;开展设计战略、设计管理和设计指导等咨询服务;推进网上自助设计服务、快速成型模具设计、加工服务等,为广大中小企业创新及开展个性化制造提供科技支持。

3.技术中介及推广服务

大力发展科技咨询、科技评估与鉴定、科技招投标、科技企业孵化、知识产权事务等科技中介服务及科技信息、技术转让、技术经纪、成果推广等技术转移服务,充分发挥其在技术推广与转移转化中的重要作用。配合10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的实施,以推广应用制造业信息化、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服务业数字化、新材料、重大工程配套装备技术等为重点,转化一批对浙江产业转型升级、新农村和民生建设能发挥重要作用的,近期能形成新增长点的重大科技成果和共性技术,大幅提高全省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水平。

4.专业技术服务

加强气象、地震、海洋、水利、环境监测等对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的公益性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开展监测仪器设备、分析方法的研究,不断提高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快工程技术、技术检测和专业技术咨询业的发展,大力发展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常规性、多样性和个性化的专业技术服务,满足各行各业科技进步、稳定生产以及人民安居乐业对各种专业技术及预测、预报和监测信息的需求。

三、主要任务与政策措施

(一)主要任务

1.加快建设一批科技服务业集聚区

加快建设一批科技创新服务集聚区,推动科技服务业的规模发展。重点加快省科研机构创新基地(青山湖科技城)建设,将其建设成为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区。积极推进国际科技创新园建设,并争取成为国家级创新园。大力支持和推进宁波研发园、温州海洋科技创业园、嘉兴创新城、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等区域性科技创新园及基地建设;同时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县围绕主导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建设科技创新与服务机构相对集中的科技创新服务基地,形成各具特色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改善区域创新服务设施与条件,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与水平。

加快高新园区、基地特别是高新技术服务业基地的建设。按照布局科学合理、产业相对集聚、用地节约集约的原则,对全省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特色产业基地进行必要的产业空间布局调整,有效集聚创新资源要素,建立新兴产业及相关产业的科技服务园,提供良好的研发、孵化和创业环境条件,开展服务外包示范园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与科技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实现高新园区和基地的扩容、提升。

2.着力提升三类重大创新平台的创新与服务能力

加强公共科技基础条件、行业科技创新和区域科技创新等三类创新平台的提质增效工作,进一步完善平台布局,依托平台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组优化平台核心层单位,鼓励建立独立实体性管理运作服务机构,强化创新平台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与共享,形成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现有57个重大创新平台的研发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提高创新与服务成效。

加快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与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使之成为推动全省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发展的业务大平台。围绕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跨单位、跨部门、跨地区整合资源,重点新建一批区域科技创新平台。争取通过十二五时期的努力,25家省级创新平台成为国家级创新服务平台,新建20家左右重大创新平台。

3.做大做强一批行业骨干科技服务机构

做大做强一批研究与开发机构以需求带动为主导,以体制创新为动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独立研发机构。省级以上科研院所要以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为目标,全面提升研发与服务能力;鼓励转制院所加强专业技术研发与服务,成为专业技术研发服务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鼓励高校和企业建设独立法人或独立核算的研究院所与研发机构,大力发展民营科研开发机构。引导与鼓励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非核心技术的研发业务外包给社会化、专业化的研发机构,进一步提高企业研发核心技术的能力和水平,降低研发成本,同时不断增加研发服务市场需求,扩大市场容量。开展以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产品技术服务为主的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培育工作。争取到2015年,独立法人的研究与开发单位达到1700家以上,其中总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达到80家以上;扶持培育40家以上重点科研院所成为国内该专业领域的骨干院所;研发领域的省技术先进服务企业达到20家。

做大做强一批工业设计机构培育浙江省工业设计产业集群(园区),做大做强现有工业设计机构,扶持一批IC设计、软件设计、模具设计、工业计算机应用设计、精密零件类设计机构,培育我省工业设计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和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服务规范,承接国内外设计外包服务,积极申报并成为国家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鼓励支持企业专业设计部门在壮大人才队伍,提高设计能力,完成本企业设计研发任务的同时,面向国内外承揽工业设计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在条件成熟后与企业分离,成为面向社会服务的市场主体。争取到2015年,在工业设计领域育成510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做精做强一批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以建设网上技术市场与成果转化平台为抓手,整合我省现有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技术经纪等各类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建立统一规范、分工协作的平台组织管理运行机制。鼓励高校建立独立的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依托母体科技资源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引进国际技术转移机构或组织,共建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争取到2015年,培育国家认定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达15家左右,国际技术转移中心10家,形成完善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加快一批重点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鼓励发展专业类孵化器,形成互为补充、各具特色的孵化体系。加强现有科技孵化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独立核算和运营的创业服务中心,增强自我发展动力和活力,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强化孵化功能,扩大孵化规模。到2015年,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0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孵化器40家左右;孵化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

加快一批重点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能力建设。加强对现有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绩效考评,对未达要求、不能发挥作用的,要给予警告,令其尽快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予以摘牌。鼓励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围绕区域特色经济引进国内外优质科技资源,创新服务内容、强化服务功能,培育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水平。到2015年,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达到150家左右,其中国家级达到20家以上。

做大做强一批科技咨询、评估、鉴证、信息、代理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培育科技信息、咨询、评估、鉴证和代理等市场,研究制定相关执业资质标准和管理办法,培育和扶植一批信誉度高、管理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大中型骨干咨询、评估、鉴证、招投标和代理服务企业。重点规范科技评估、鉴证和代理市场,扶持培育一批独立、客观、公正的科技评估与科技鉴证、科技项目代理机构,引进共建一批国际著名的科技咨询、评估机构。抓好以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为龙头的浙江省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培育发展一批地区性、专业性的科技信息服务骨干机构。发挥浙江省科技文献共建共享服务平台的作用,提高有效服务于各级政府科技决策、企业技术创新、科研院所研究开发和社会公共科技传播的能力,开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情报服务外包,打造成国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科技信息服务中心。

4.加强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科技服务人才和团队的培养与引进。结合我省百千万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重点抓好科技中介服务人才培育计划,引进一批直接面向科技服务企业,具有综合管理和经营、专业技术服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培养一批研究开发与服务的骨干队伍,形成梯队合作的强大创新服务团队。

引导高等院校加强与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鼓励开展对口和定向培养、培训,解决科技服务业紧缺人才短缺问题。加大对现有科技服务机构管理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多层次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其管理经营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拓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渠道,加强专业科技服务人才的出国(境)培训工作。

逐步建立和完善技术经纪人、科技咨询师、评估师、信息分析师、项目管理师等专业培训和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基本专业素质,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高层次、懂管理、善经营、熟悉国际通行规则与惯例的复合型经营和专业服务人才队伍,一批创新服务团队。

(二)政策措施

1.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加强科技服务业的法规制度建设。开展科技服务业立法研究,确立主要科技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性质及服务行为规范,明确权利与责任义务。抓紧研究制定建立科技服务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科技信用与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市场服务行为。

加强科技服务业的宣传工作。加强科技服务业品牌建设,运用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国内外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努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部门和科技中介机构等企业对发展科技服务业的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作用认识,营造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开展国内外技术贸易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科技服务企业走出去,在国外设立研发机构和技术贸易机构,开展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输出。积极引进国外著名科技服务机构,支持与国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合作,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和内容。进一步开放科技服务市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科技服务业领域。

2.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加快制定出台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加快浙江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鼓励和扶持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的建设与发展、加大科技服务业技术研发投入与设施建设、加强科技服务人才培养引进、推进科技服务业行业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推动研发业务外包的扶持政策,对发包的企事业单位实行科研项目的事后补助政策。

进一步加大财政、税收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清理整合现有专项资金,继续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服务业骨干企业、集聚区及平台的扶持力度。开展科技服务业试点示范和省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对认定的省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示范企业给予表彰,并在专项资金支持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落实国家相关对科技服务机构的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机构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对科技服务企业在融资、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进一步深化科技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科技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政府行政事务性业务的采购与委托,推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继续推进重大科技项目招投标制,加快建立科技项目第三方评价、监理制度,进一步扩大科技服务市场容量,提高政府机关管理绩效。

深化公益型科研院所和事业类科技服务机构改革。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公益类科研院所管理运行制度改革,加大对公益型科技服务的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科研院所的分类考核、评价制度,推进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设,引导科技服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将不涉及核心机密的研发与服务业务外包、剥离有条件的内设服务部门建立独立核算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

加强公共科技资源建设的统筹规划、整合、共享。引导和鼓励高校、院所整合科研基础设施、大型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资源,建立对外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实验、检测、测试等服务,并将开放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提高公共科技服务资源的利用率。

加快构建一批重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科研与服务机构联合重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企业重大技术攻关难题和块状经济主导产业技术升级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主动融入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有效的创新服务。

4.进一步加快重大科技服务大平台和设施建设

1)省科研机构创新基地(青山湖科技城)

项目核心区块规划面积10.37平方公里。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理念,按照特色鲜明、品质一流、作用突出的要求,引进一批国内外一流的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检测中心,培育一批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建成后,省科研机构创新基地(科技城)将成为全省以科技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

2)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与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以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和科技信箱为基础,采用信息+服务及第三方支付方式建立网上科技成果交易、转化服务的商务平台,为广大科技服务供应商和企业提供一站式的交流、交易服务。项目包括筹建独立法人的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作为技术市场与成果转化平台管理运行的主体。项目完成后将成为国内首个集技术供求信息、研发设计服务、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科技人才服务、投融资服务以及知识产权服务为一体的、可直接进行业务洽谈、委托、交易的科技成果交易转化商务平台。预计可集聚上万家的科技服务商及企业,年实现技术成果转让、服务额20亿元以上,全省技术合同成交总额超过70亿元。

3)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和园区

建立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开展专利信息服务、知识产权培训教育、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等。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杭州专利代办处和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核心,整合集聚相关专利代理、专利技术分析评估、转让许可、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软件著作权登记等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高新转化楼建立省知识产权服务园,实现知识产权代理、咨询、培训、战略研究、评估、转让、推广、知识产权外包、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推动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

4)主要城市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宁波研发园。该园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一期工程已于20097月正式投入使用,并集聚了近百家研发机构。十二五时期将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抓紧启动二期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功能布局和建设,发挥集聚、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温州海洋科技创业园。该项目选址滨海新区,第一期投资2亿元,计划建成海水养殖、海产品精深加工、海产品检测、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海洋科技咨询等多个平台,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

嘉兴创新城(科技城和孵化城)建设。总规划面积24平方公里。形成以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和中科院转化中心等为核心,软件园、通讯园、芯片园、生物园、国际园和孵化园双核六园的科技城和集科技企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集聚为一体的一心八园孵化城格局。

舟山海洋科学城。该项目规划建设科技创意研发区、现代临港产业区、港航综合商务区、高教科研区、现代物流区五大功能区。科技创意研发区建设包括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研发大楼及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等,重点开展海洋生物医药、水产品精深加工、船舶及船配设计、海水淡化、海洋再生能源、海洋环保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培育发展科技服务、信息软件、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

5.加强对科技服务业的宏观指导与组织协调

加强政府对科技服务业的宏观管理。明确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分管科技服务业工作的职能处室,根据规划及实施情况,研究制定本地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促进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与完成。加强公共科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科技服务机构获取信息资源的成本,增强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建立各类科技服务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和协调,完善行业服务和自律机制。

建立和完善统分结合的科技服务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厅市会商和厅际会商制度的作用,对涉及有关部门和地方的重大科技服务业建设项目与工作,通过会商和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和职责,形成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联动工作机制。

加强对科技服务业的理论、管理及政策研究。深入开展对浙江科技服务业的现状、市场需求、市场准入、发展战略及相关对策、制度研究,探讨新的服务方式、组织形式和营销策略等,为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建立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全省科技统计组织体系,编制科技服务业季报和年报,建立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统计监测评价制度,及时、客观的反映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质量、速度和效益,把握科技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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