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4-00239 | 文件编号: 浙教办函〔2024〕158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4-08-12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4学年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目录》《浙江省2024学年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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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的通知》(教材厅函〔2024〕7号)精神,按照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将于2024年秋季学期陆续投入使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浙江省2024学年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目录》《浙江省2024学年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免费提供工作 (一)《2024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22年版课程标准修订)》中的外语类教材配有听力材料、体育与健康教材配有数字演示资源,秋季开学后可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网址:https://basic.smartedu.cn)免费使用。 (二)教育部组织开发了义务教育信息科技教学指南及配套课件,将于2024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可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免费使用。 (三)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教材(含供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低视力残疾学生使用的大字版教材)、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学生字典,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四)《信息科技》(《信息技术》)《劳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中华民族大团结(供初中使用)》《人·自然·社会》《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用书》《小公民》《浙江人》《中医药与健康》及与语文、英语课程配套的数字音像材料,特殊教育学校选用的教材(含高中学校教材)、学具等,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五)与国家课程教材相关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辅助学习资源(不含1―2年级课堂作业本),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以分类分档的比例分担。 (六)除省财政承担之外的地方专题教育材料、《综合实践活动》及1―2年级课堂作业本等,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各地各校可根据本地教学需求和市县财政资金情况选用。 二、进一步规范印制与发行工作 (一)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二)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相关出版、印刷单位做好落实,确保课前到书。 (三)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2024学年春、秋两季中小学教学用书预订单》,做好教材征订、发行等事宜。 三、进一步明确其他相关事项 (一)普通中小学国家课程相关教学用书目录信息在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公开栏“教育部文件”下“信息拥有司局”中,选择“教材局”进行查询下载。 (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国家规划教材目录信息在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公开栏“教育部文件”下“信息拥有司局”中,选择“职业与成人教育司”进行查询下载。浙江省中职专业课程改革教材目录信息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门户网站(www.zjedusri.com.cn)公开栏“职成教研”下,选择“通知公告”进行查询下载。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有关教材管理政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本地教材选用使用情况报省教育厅教材处备案。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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