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经信系统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大力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工业运行总体平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3%,比年度目标高0.3个百分点,比全国高1.1个百分点,比东部地区高1.7个百分点,呈现出“好于预期、高于全国、领先东部”的态势。二是创新动力不断增强。规上工业企业技术(研究)开发费支出增长29.2%,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2.16%;新产品产值率36.3%,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三是数字经济引领发展。预计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4.5%左右,约占GDP的9.7%。四是传统制造业加快提升。10个重点传统制造业增加值增长5.0%,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利润增长11.4%,比规上工业高6.1个百分点。五是质量效益有所改善。规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22.5万元/人·年,实际提高8.3%;利润总额增长5.3%,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6.48%,总体保持稳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的成本83.8元,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六是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规上工业民营企业增加值增长8.0%,利润增长9.7%,分别比规上工业高0.7个、4.4个百分点。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启动实施“一号工程”,数字经济潜能加快释放。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出台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建设方案和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构建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建设3386体系,推动设立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牵头制定落实119项重点工作清单,推进技术标准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建设。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获得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肯定。二是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积极布局区块链、量子信息等前沿产业,推进杭州国家“芯火”创新基地、杭州国际级软件名城、省级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等重大项目(平台)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9.9%;软件业务收入5148亿元,增长21.1%,软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金额连续三年居全国第一,全年新登记软件著作权5.5万件;入选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17个,居全国第二;杭州市拥有区块链领域全球专利116项,居全国第三。三是持续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打造“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组建国家级supET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47家,新增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68家、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8家、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企业38家。深化“企业上云”行动,新增上云企业超12万家,培育上云标杆企业88家,打造行业云应用平台10个。四是持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制定实施《浙江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5G试验网建设及应用示范走在全国前列,建成开通500多个基站;积极推进IPv6规模部署,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和运营商基础网络的IPv6改造。在全国率先开展“城市大脑”建设应用,推动杭州“城市大脑”2.0版建设,启动开展湖州市、衢州市、德清县等“城市大脑”建设示范试点。加强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圆满完成5G试验网、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等重大活动的无线电保障工作。五是成功承办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相关活动。高水平组织“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工业互联网的创新与突破”论坛等41项活动,实现了“一届比一届办得更好”的办会目标。举办“数字经济产业合作大会”、“直通乌镇”总决赛等19场产业合作对接活动。举办数字经济人才对接会,发布《浙江数字经济人才需求目录》。
(二)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新旧动能转换蹄疾步稳。一是深化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落实“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部省战略合作协议,参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组建,深化宁波、湖州2个国家示范城市和8个省级试点县(市、区)建设。列入国家“五大工程”试点示范重点项目39项,获得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补助资金9.11亿元,居全国前列。二是完善产业创新体系。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新增智慧视频安防、柔性电子等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7家,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1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8家,启动第二批30多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培育工作。加强新产品开发应用,加大首台(套)保险支持力度,全年新增首台(套)产品130项,其中国家首台(套)产品6项。加快新材料产业平台建设,宁波材料所入选首批3家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区域中心。三是推进智能制造。出台《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滚动实施智能制造行动计划,分区域分行业推进智能化改造试点,开展重点行业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示范,全年实施重点技改项目3000项,已建成数字化车间60 个、“无人工厂”6家,入选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8项,新增工业机器人1.6万台。推进386项“百项万亿”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000亿元。落实好18个县(市、区)振兴实体经济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四是推进服务型制造。实施服务型制造工程,新增省级示范企业80家、示范平台26个,10家企业入围国家级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嘉兴列入6个国家级示范城市。成功举办第二届世界工业设计大会和第三届中国设计智造大奖,推进良渚工业设计小镇提升发展,18家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设计服务收入增长16.2%,新增专利授权5499项。五是推进产才融合发展。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人才工作体系及相关工作机制。推动柯桥区、海宁市开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企业家综合评价试点,配套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全省经信系统全年累计培训20余万人次。推进工程领域职称评审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出台经信领域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高级职称一事一议评定办法。
(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走向纵深。一是稳步推进“去产能”。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淘汰落后产能,全年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733家,治理“低散乱”企业(作坊)3.62万家,处置“僵尸企业”393家。二是大力推进企业减负降本。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聚焦税费、电力、社保等重点领域,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全年为企业降低各类负担和成本1650亿元。三是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浙江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列入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4个、绿色工厂58家、绿色设计产品53个、绿色园区2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4家,数量居全国前列。列入工信部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出台《坚决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业领域能源“双控”,预计全年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5%左右。四是提升质量品牌。深化“品牌+”“标准化+”,启动标准化改造提升区域试点,制定经信领域团体标准40项、行业标准219项;持续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程、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加大“浙江制造精品”推广应用,新增“浙江制造精品”200多项。
(四)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优势行业竞争力稳步提升。一是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试点示范。出台《浙江省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启动新一批7个行业改造提升,逐个行业制定实施方案,深化绍兴市综合试点和首批21个县(市、区)分行业省级试点,开展第二批14个县(市、区)分行业省级试点。组织开展试点对标提升活动,总结推广“改造提升十法”。二是强化行业管理。拟订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动汽车产业稳定发展。推动装备基础件、零部件转型升级,加强铸造等行业监管。推进国家高端医疗设备示范项目,选定新“浙八味”中药材培育名单。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制定浙江省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在控制产能前提下加快行业改造提升,开展全省中频炉使用专项核查。积极做好禁化武履约工作。开展光伏、锂电池、印染、电动自行车、再生化纤行业规范公告审核,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化盐业体制改革,完成国家盐改过渡期工作任务,有效保障食盐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三是加快制造业集群和特色小镇建设。拟订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政策文件,深化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新增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4家。推进数字经济、时尚、高端装备、历史经典产业等领域特色小镇建设,培育省级特色小镇和创建对象66个,占全部特色小镇数的54%;其中省级示范小镇7个,占全部的70%。四是推进全球精准合作。出台《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全球精准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 2020年)》,编制发布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清单,共同举办、承办“浙江─德国数字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高峰对接会”“浙江省国际智能医疗创新大会”等对接会,组织企业参加首届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展会、第十五届中博会,推动中德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成功举办2018中国义乌国际装备博览会。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开展产业和信息化八大事项合作。
(五)加快培育优质企业,推动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一是推动大企业做强做优。深化“三名”试点企业培育,出台《关于实施雄鹰行动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一流企业的通知》,拟订《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着力培育一批世界一流企业。2018年入围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97家、电子信息百强14家、软件百强10家。二是推动中小微企业做专做精做特做新。出台《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拟订《关于开展“雏鹰行动”培育隐形冠军的实施意见》,推进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和“专精特新”发展,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明显增强。新增“小升规”企业3579家,评定“隐形冠军”27家、“隐形冠军”培育企业287家、“创业之星”211家、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107家;入围工信部单项冠军企业(产品)36个,居全国第一。举办“浙江好项目”创新创业大赛。三是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召开全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暨“低散乱”整治推进大会,出台《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办法,确定首批20个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专项激励县(市、区),全年新增小微企业园222个,推动2.3万家企业入园集聚发展。2个开发区、4个小微企业园、11个服务平台分别入围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企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推进经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数字经信”建设,全面应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落实技术改造项目“八统一”,推动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无线电管理网上办事系统顺利通过省级高频事项数据共享用户验收。二是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亩均论英雄”改革纳入《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获全国政协领导人批示肯定,并获得2018年度省政府部门绩效考评改革创新项目第一等次。出台《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完成8.1万家工业企业、76个开发区和31个制造业行业“亩均效益”评价,整治提升7195家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全年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分别增长9.8%、7.4%。建成省“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推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建立年度用地计划与市县“亩均效益”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为A类和B类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39.1亿元、新增用地3.5万亩,依法征收D类企业差别化电价、水价、排污费合计3.7亿元。三是防范化解企业风险。建立风险企业排查督导机制,组织省市县“全覆盖”联动排查规上工业企业,形成重点关注企业清单。研究制订加强工业领域企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的政策文件,针对企业存在的不同风险隐患类型和程度,提出分类处置、精准帮扶的政策意见。四是强化企业服务。牵头开展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组织百名厅局长到百家对口龙头企业开展精准服务,组织百名处长下基层宣讲政策,组织省市县“全覆盖”走访帮扶工业企业。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建立重点行业和企业监测预警机制,统筹建立“一对一”跟踪服务机制。组织150家企业开展对标先进学习活动。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日和法律服务月活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组织对接活动1000多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