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要求,现将我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实施计划 | 1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房产处 | 《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 2023年5月 | 2 | 《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评分标准》《浙江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市场处 | 《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建办市〔2017〕77号)、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建市〔2017〕241号)、 《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浙建〔2017〕20号)、 《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浙发改公管函〔2022〕210号) | 启动编制:2023年2月 计划施行:2023年7月 | 3 | 《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 省建筑业管理总站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 2023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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