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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试点启运港退税政策一年成效明显

发布日期:2024-08-22 14: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2023年3月,财政部发文批准以宁波舟山港作为离境港,嘉兴港、台州港、温州港等作为启运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9月,财政部批准金华义乌实施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自此,我省成为全国唯一兼具水陆启运港离境港的省份。

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一年多来,外贸企业退税周期明显缩短、营商环境有效提升、开放能级显著增强,政策实施成效十分明显。据统计,政策共惠及我省企业1300余家,2024年上半年,全省申请办理退(免)税出口货值17.18亿元,为去年全年的1.24倍;涉及出口退(免)税额2.10亿元,为去年全年的1.26倍。

为持续发挥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在稳外贸、促开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财政厅将进一步横向联通海关、税务,纵向协同省、市、县一体推进,运用好“财、关、税、港”工作机制,为广大外贸企业提供增值化服务,推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助力我省打造世界一流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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