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 依据 | 计划履行程序 | 承办时间与实施计划 |
1 | 制定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 省财政厅 |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 |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合法性审查;厅长办公会议审议 | 2024年1-3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要求,与财政部、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就制定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工作进行对接、沟通和协商。 2024年4-6月:根据与财政部、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和协商结果,依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开展相关工作调研。 2024年7-9月:修改完善《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2月底前,正式出台《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