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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作权登记(版权登记/作品自愿登记)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定程序,自愿将其享有权利的作品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并取得权属证明的行为。
2、作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作品。
3、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1、登记系统填写材料。
2、电子签章缴费提交。
3、初审。若审核通过则进入终审;若电子材料需修改,则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提交;若初审不通过则不予登记。
4、版权局终审。若审核不通过不予登记。
5、终审通过发放证书。
6、浙江省版权保护与服务网“登记公告”栏目每月公示上月作品登记信息。
1、问: 浙江省著作权登记的审核时间是多久,能不能加急处理?
答:
作品内容符合登记要求且作品填报完整无误的,30个工作日内出证。
作品依次审核,无加急服务。有问题会联系修改,审核退回修改的需重新排队待审,以最新提交时间计算审核时长。
2、问: 浙江省著作权登记是否需要缴费,费用是多少?
答:
(1)浙江省版权局授权浙江省版权协会负责全省一般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受理、咨询服务等工作。
(2)浙江省版权协会委托浙江版权服务中心办理全省一般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受理、咨询服务及对作品版权登记申请进行初审、代发省版权局作品登记证书等工作。
(3)浙江版权服务中心收取著作权登记中介服务费150元/件(已在浙江省物价局备案)
[查看详情]
3、问: 如果登记不了能否退还?
答: 经审核不予登记或用户终止申请的作品,著作权登记中介服务费用原路退回。
4、问: 著作权登记中介服务费有没有发票?
答: 作品审核通过出证后,会在纸质证书制证完成后依次安排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具后会发至用户预留的电子邮箱。
5、问: 作品登记成功后是否会发放登记证书,是纸质证书还是电子证书?
答:
经审核著作权人和作品内容符合登记要求、登记申请材料完整无误的,予以登记并发放作品登记证书。
电子证书可自行在平台内查看,纸质证书会按顺序依次安排制证并根据用户选择的发放方式进行发放(制证环节约一周)。
6、问: 作品自愿登记平台内作品样本及附件的上传是否有文件大小限制?
答:
填报系统内单个文件上传大小限制为20M,作品样本仅限1个文件,附件不超过5个文件。
超过上传限制的作品样本或附件可直接发工作人员存档待审,文件过大或过多不便线上发送的可按要求刻录光盘寄送存档待审(平台内样本处上传该作品内容截图示意)。
7、问: 作品填报时作者信息处的“具名”和“不具名”是什么意思?
答:
“具名”表示该作者以具名方式行使署名权,登记证书上显示该作者信息。
“不具名”表示该作者以不具名方式行使署名权,登记证书上不显示该作者信息
8、问: 立体的卡通形象属于什么类别的作品,应该如何登记?
答: 立体形象属于美术作品,作品样本处上传该形象的主视角正面图(设计效果图)作为样本,附件处上传该形象的设计稿、各视角图、细节图等附图。
9、问: 摄影作品需要说明摄影参数,主要是哪些内容?
答: 摄影作品需在“作品简介及创意”栏内说明该作品的具体摄影参数,如相机及镜头型号、焦段、光圈、快门、感光度等。
10、问: 代理公司帮客户代为进行著作权登记填报,有没有资质要求,申请材...
答:
代理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包含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代理、版权服务、版权代理等至少其中一项。
作品登记申请表等申请材料仍需权利人按要求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1、 咨询电话
0571-85062879;0571-85782599。
2、咨询QQ
(1)登记咨询:451689871;2963825620;1017416880;761390810;3149256762;2839499480;3443658441;2529440337。
(2)操作咨询:2156008279
(3)缴费咨询:1745848254;3153759545。
(4)补证转让:2323048256
1、经审核著作权人和作品内容符合登记要求、登记申请材料完整无误的,予以登记并发放作品登记证书。
2、作品登记证书为电子或纸质证书,包含作品名称、作品类别、作者姓名或名称、著作权人姓名或名称、作品完成和发表状况、登记日期和主管著作权的部门等事项。作品登记证书及印章由国家版权局统一监制。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著作权的部门出具的作品登记证书与国家版权局出具的作品登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