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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79472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民航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8-07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24-79472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民航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8-07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 日期: 2024- 08- 07 16: 17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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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民航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低空经济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航天强国、交通强国”,国家各部委密集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鼓励和支持低空经济打造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航强省建设和低空经济发展,先后开展多层级、多轮次的深入调研,充分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需求,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明确重点领域的细化目标和具体举措,并重点开展了航空运输、航空产业、航空制造、低空空域改革、低空新基建(低空+物流)等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若干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定位为统领性文件;《行动方案》定位为关键性抓手;《要素保障政策》定位为支撑性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可概括为“2+3+10+N”:

(一)2大阶段性目标。到2027年,基本建成航空服务全省覆盖、航线网络全球通达、空港枢纽多式便捷、航空产业高能集聚、低空经济先行引领、行业治理顺畅高效的高水平民航强省和低空经济发展高地。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民航强省和低空经济发展高地。

(二)3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打造高能级空港枢纽。统筹全省机场功能布局,提升空港枢纽功能,完善空港集疏运体系,加快构建辐射全国、畅达全球的航线网络和现代化航空物流体系,提升航空运输服务品质,培育壮大航空运输主体。二是打造现代化航空产业集群。优化临空产业布局,打造重点产业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梯度培育重点企业。三是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统筹推进低空新基建,积极拓展低空应用场景,优化低空经济发展生态,实施低空产业补链强链,积极开展低空经济试点。

(三)实施10大行动。一是空港枢纽提升行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打造杭州门户型国际航空枢纽、宁波和温州区域国际航空枢纽、嘉兴专业性航空货运枢纽,发挥义乌、舟山、台州、衢州、丽水等中小机场特色优势。二是航空运输全球通达行动。加大国际航线拓展力度,提升国内航线通达水平,强化航空物流集成服务,构建航空物流“货源网+地面网+空中网”,提升口岸通关效率。三是航空运输经营主体引育行动。做大做强省属机场运营企业,支持主基地航空公司发展,积极招引航空货运龙头企业。四是临空经济提能升级行动。推动区港一体、腾笼换鸟,发展临空高新产业,加快杭州、宁波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建设温州、嘉兴省级临空经济区。五是低空新基建强基行动。布设低空新基建“三张网”(低空基础设施网、低空航路航线网、低空飞行服务网),全省建设A类通用机场达20个、实现“市市通”,公共无人机起降场达150个,四大都市圈核心区低空新基建实现全覆盖。六是低空应用全域拓展行动。推动无人机电商物流规模化发展,打造无人机电商物流品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展“低空+公共服务”场景应用;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推进“1+10”通用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培育“低空+旅游”“低空+体育”等新兴消费业态;积极争创国家低空经济相关试点,以县域为单元,开展省级低空经济试点。七是低空经济生态培育行动。加快建立低空法规政策体系,出台低空运行规则与标准,提升无人机公共安全管理能力,积极举办低空经济相关论坛、特色活动,营造浓厚发展氛围。八是航空产业补链强链行动。布局大飞机产业链,推动航空产业由分散向重点平台集中布局;做大做强低空产业链,加快形成集研发、制造、总装、测试、检测于一体的低空产业链;引进、培育、孵化一批电动化、智能化、无人化为特征的优质科创企业。九是创新提能攻坚行动。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瞄准飞行系统集成平台、主控芯片、核心零部件等重点方向,开展关键领域技术攻关,促进航空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十是重点领域改革攻坚行动。推进民航地方管理体制机制、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场建设投融资、空港港城融合等改革。

(四)配套“一揽子”要素保障政策措施。一是财政要素政策。支持机场基础设施建设、新开航线培育、航空科技成果转化、通用航空建设运营、低空经济试点等。二是税收要素政策。落实航空产业及低空经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土地要素政策。加强用地保障,支持机场设施等项目纳入重大项目清单,将低空新基建等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等。四是金融要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民航企业融资渠道等。五是人才要素政策。建立航空(低空经济)领域人才目录体系,加大高端和紧缺人才引进力度,纳入属地人才政策一体保障。完善相关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体系等。六是国资要素政策。推动省属企业组建市场化航空产业发展基金、省低空产业发展平台等,引导国有资本撬动社会资本投向低空经济、临空经济、航空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领域。

解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解读人:蒋凯东

联系方式:0571-8780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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