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表选取的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2019)中指出的中心区城市。同比增长数值,上海、苏州、杭州、南京、无锡、合肥、常州、绍兴、金华、镇江、芜湖、安庆、舟山、宣城、池州按不变价格计算,宁波、南通、温州、嘉兴、台州、湖州、铜陵则按可比价格计算,扬州、盐城、泰州、滁州、马鞍山未公布统计口径。
来源:各地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