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中哪些方面,您认为可以继续深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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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为实现我省家政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制保障,很多方面已经明确了原则和方向。当然,还有一些内容可以继续深化。譬如关于科技创新方面,《条例》规定经济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商务等部门应当加强家政专业设备和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企业的培育,支持智能家政机器人和智能养老护理设备等产品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后续需要上述部门有更具体的政策或方案出台;又如针对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评价本办法,《条例》对评价的内容和展示方式已经做了规定,但还需要对评价的组织流程、评价频次、评价结果管理等继续深化。还有其它不少关于产业促进的政策落地,也需要继续深化。对于这些情况,《条例》也已有科学预判和机制预埋,根据《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省商务主管部门将制定“浙里家政”的管理办法和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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