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数据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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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数据部门,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文件要求,省数据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政府网站合规性检查情况。经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全省102家政府门户网站和431家部门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均未发现不合格网站,政府网站合格率100%。 (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综合评分情况。经对全省102家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平均得分121.57分(总分130分)。其中:杭州市、淳安县、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市镇海区、象山县、慈溪市、温州市龙湾区等7家政府门户网站综合分125分以上,网站建设工作整体情况较好;磐安县、舟山市普陀区、三门县等3家政府门户网站综合分114分,为全省最低。淳安县、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市镇海区、象山县、慈溪市、温州市龙湾区、永康市等7家政府门户网站的基本分满分100分;另有25家政府门户网站的基本分扣5分以上,网站建设工作有待提升。 (三)“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找错留言处理情况。2024年一季度,我省共收到国务院办公厅“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转来的网民找错留言349条,涉及11个设区市和22个省级单位,全部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实、处理和反馈,按期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季度检查中累计发现121家网站308个问题,存在问题网站占比22.7%。其中,44家政府门户网站存在159个问题,77家部门网站存在149个问题。 (一)部分网站信息发布把关不严。检查发现113家网站存在282个内容发布不及时、不规范问题,占问题总数的91.6%。如:浦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存在2个栏目空白、5个栏目应更新未更新问题,湖州市南浔区政府门户网站存在多条信息来源标注缺失或不准确问题。 (二)部分单位网页设计规范执行不到位。检查发现6家网站存在网页设计不规范问题。如:舟山市定海区政府门户网站部分历史专题页面未在头部显著区域展示网站名称;省发展改革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一窗找资源”服务未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关于“网页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页头页尾相关元素。 (三)部分网站功能不可用。检查发现5家网站用户登录功能不可用、不好用情况。如:杭州市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用户中心”按钮点击无反应;嘉善县政府门户网站登录后“用户中心”未跳转至用户空间。 (四)部分单位回复网民留言不及时。一季度各地、各部门共办理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网民留言41011条,3日内按时回复率96.81%,比2023年四季度上升1.98%,有327家单位的1310件留言存在未及时回复的问题。其中:温州市、丽水市的按时回复率100%;省本级、宁波市、嘉兴市、绍兴市的按时回复率相对较低,低于96%。湖州市统计局、绍兴市外办、湖州市南浔区统计局、舟山市国动办、舟山市外办、临海市民宗局、玉环市统计局等7个单位存在部分留言超一个月未办结的情况,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文物局等5个省级单位存在超期未回复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站在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使政府网站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第一来源、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 (二)进一步强化信息内容安全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制作网站网页,严格把好信息审核关,及时准确更新栏目内容,定期监测网站链接可用情况,常态化开展自查评估整改,有效防范非法外链、严重表述错误、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等问题,确保网站发布内容安全有效、功能可用。 (三)进一步提高网民留言办理质效。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切实抓好本单位留言办理闭环管理,及时跟踪事项办理进度,严格执行“一般咨询问题一天内答复,复杂咨询问题三天内答复”的工作要求,高效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有价值、有意义的留言可选择进行公开,对于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附件:1.政府门户网站综合评分结果 2.检查发现问题的政府网站 3.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网民留言回复情况 浙江省数据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政府门户网站综合评分结果 (2024年一季度)
附件2 检查发现问题的政府网站 (2024年一季度)
附件3 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网民留言回复情况 (2024年一季度)
注:数据统计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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