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4-793124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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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4-10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793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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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4-0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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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若干举措推动“换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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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具体来看↓↓ 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省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5%。 完成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 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新增未来工厂80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600个(家)。 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 实施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每年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5500个。开展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实现老旧生产装置更新70%以上。 实施能效标准引领 到2027年,推动钢铁等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 推动能源设备更新改造 到2027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12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400万千瓦、供热改造600万千瓦,完成用能设备节能改造15000台(套)。 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 推动全省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自动站智能化升级,老旧实验室设备更新。到2027年新建或改扩建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污水处理厂)26个(座)。 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 到2027年累计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老旧住宅电梯4000台以上,既有住宅新加装电梯4800台以上。 完成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 到2027年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420个以上、老旧燃气厂站更新改造70个以上。 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 到2027年,改造1000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以上。 加快公共交通和船舶新能源化 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500辆,到2027年力争各设区市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90%以上,新增新能源货船30艘。 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到2027年完成公路、航道数字化改造各1000公里。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30000台,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6000辆、老旧内河货船400艘。 加快渔船设备报废更新 到2027年力争打造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700艘以上,力争完成10000艘以上渔船北斗三代终端安装、3000艘以上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大对海上综合执法装备的更新力度。 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 到2027年累计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6000台(套)以上,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 推进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 推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实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116个。 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 到2027年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 提升文化旅游设施设备水平 实施全省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全省剧院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投资30亿元。 开展以县级为重点的医疗装备更新 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 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争取国家医疗卫生应急综合演训基地项目(东部)落户浙江。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 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 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市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省汽车以旧换新50万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到100万辆、渗透率达到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50场。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推动杭州市持续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 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 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 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 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省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30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5000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160万辆以上,报废回收机动车超过65万辆。 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实现“县县全覆盖”。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 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支持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 发挥互联网平台渠道作用 推动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 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 鼓励对具备条件设备实施再制造。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推进风电、光伏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 推进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钢铁行业废钢比例达到50%。推广海洋塑料治理“蓝色循环”模式。 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0项以上,发布省级地方标准80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200项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200家以上。 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国家标准升级。加快制修订严于国家标准的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省级地方标准,以及强制性省级地方标准。 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提升大宗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整车安全、电机系统等标准。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建立健全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 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完善“互联网+二手”服务标准。落实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等国家标准,推动家具绿色设计等国家标准升级,制定循环再利用纤维制品等资源循环利用标准。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 强化国内国际标准衔接 参与制定电子商务交易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推动更多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 冯亮/摄 此外,《若干举措》还提出这些保障措施↓↓ 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设备更新改造。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 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 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地方统筹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加大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 优化金融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2024年力争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超过4000亿元。鼓励金融机构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等。 加强要素保障 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降低供地成本。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 强化创新支撑 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00个以上,取得重大国产化替代成果100项。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推进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1000项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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