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82/2023-78597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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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 成文日期: | 2023-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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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
成文日期: | 2023-02-03 |
浙江省2023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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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一)我省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招考类别 根据专业对口原则,高职高专和本科专业分为文史、理工、经管、法学、教育、农学、医学、艺术八个招考类别。 三、招生计划 招生高校为我省各类全日制本科高校,包括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和职业技术大学,经批准均可开展专升本招生。 招生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招生规模,编制分类分专业计划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招生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原则上按照《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23版)》(附件1,以下简称《对照表》)的对应关系,确定招考类别及对应的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要求;部分专业确有需要的,经同意后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对应的高职高专专业范围。英语不作为统一报考条件,但招生高校可根据专业学习需要明确考生英语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等具体要求,并在省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明确。学校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四、报名与缴费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18日9时至22日17时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二)志愿填报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填报前,考生须认真查看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医学、护理类等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和学制年限,由招生高校根据行业要求设定,在招生计划中予以明确。 (三)资格审核 3月23日至25日,相关高校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26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四)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27日9时至28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根据《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次。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考试组织 (一)考试科目
艺术、体育类专业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高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相应的高校专业志愿。 (二)各科分值 满分均为150分。 (三)考试日期 2023年4月22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四)考试组织 考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1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自主前往熟悉考场。 (五)命题评卷 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中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报截止后1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 六、招生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 (一)划定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投档办法 按八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三)高校录取 招生高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3年7月1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高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其中艺术大类中的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不超过10分。 七、学籍管理 (一)报到注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二)学籍管理 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三)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其他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1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 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我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二)《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附件2)由考生所在高校打印存入考生档案并寄送至录取高校招生办。 附件: 1.附件1: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23版).wps 2.附件2: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w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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