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公报 > 政府公报目录 > 2020年 > 第2期(总第1248期)
索引号: 000014349/2019-78050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9-10-29
发文字号: 浙政办函〔2019〕77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索引号: 000014349/2019-78050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机关: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9-10-29
发文字号: 浙政办函〔2019〕77号
废止时间: 0000-00-0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置甬台温高速公路分水关等收费站的复函
  • 日期: 2022- 06- 29 10: 55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浏览次数:
  • 字体:[ ]

温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集团:

温州市政府《关于增设甬台温高速公路分水关匝道收费站的请示》(温政〔2019〕51号),省交通集团《关于增设龙浦高速公路五都垟收费站及通行费标准的请示》(浙交投〔2019〕214号)、《关于增设黄衢南高速公路钱江源国家公园收费站的请示》(浙交投〔2019〕215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黄衢南高速公路新增钱江源国家公园收费站有关事宜的意见》(浙交〔2019〕178号)、《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新增分水关收费站有关事宜的意见》(浙交〔2019〕179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龙浦高速公路新增五都垟收费站有关事宜的意见》(浙交〔2019〕180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设置甬台温高速公路分水关收费站、黄衢南高速公路钱江源国家公园收费站、龙浦高速公路五都垟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待收费站建成后另行报批。

省交通运输厅、温州市政府要指导省交通集团及相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函〔2019〕42号)精神,完善收费站相关设施,统筹安排收费人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置甬台温高速公路分水关等收费站的复函.pdf


打印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