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780506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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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9-12-24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函〔2019〕92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7805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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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19-12-24 |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函〔2019〕92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设立浙江永嘉经济开发区等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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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嘉兴市、台州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要求整合设立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温政〔2019〕40号、嘉政〔2019〕3号、台政〔2019〕51号)收悉。 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整合设立浙江永嘉经济开发区、浙江南湖经济开发区、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以下统称开发区),实行省级经济开发区政策。 浙江永嘉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1.58平方公里,分四个区块。其中瓯北区块规划面积7.26平方公里,包括东瓯工业区6.6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王家坞路、南至阳光大道、西至瓯江、北至绕城高速公路与山体;白水综合区0.5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山体、南至104国道、西至马岙路、北至山体。黄田区块规划面积1.13平方公里,包括三岙物流区0.2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珠江村、南至水门路、西至浦黄路、北至山体与朝阳路;动车新城区块0.9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楠溪江、南至104国道、西至41省道、北至铁路。三江区块规划面积2.16平方公里,包括三江罗东高新园区0.2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罗溪路、南至三李公路、西至三李公路、北至缪北路和缪北村;三江国际商务区1.9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梅园路和山体、南至瓯江、西至楠溪江、北至楠溪江。乌牛区块规划面积1.03平方公里,包括东蒙工业园0.3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乌仁公路、南至104国道、西至西湾村和山体、北至乌牛邮政支局;岭下工业区0.6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经四路、南至乌园南路和山体、西至经一路和山体、北至工业路和山体。 浙江南湖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8.02平方公里,分A、B两个区块。A区块规划面积6.1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永盛路、凤新大道,南至新大公路、东风路,西至永红路、永叙路,北至老07省道、常祖路的合围区域;B区块规划面积1.8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圣塘路、罗汉塘,南至太平港桥,西至嘉盐公路,北至陈良港、高速公路匝道口的合围区域。 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3.52平方公里,分三个区块。智能机电园规划面积6.8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三才泾、南至白剑线、西至南官河、北至迎宾大道;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规划面积4.2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龙栖路、南至院路路、西至桐屿大道、北至路桥大道;吉利汽车小镇规划面积2.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八条河、南至滨十三路、西至五条河、北至滨八路。 二、开发区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综合配套完善的现代产业集聚区。致力于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体制机制创新活力,更好发挥开发区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开发区在开发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积极做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挖潜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按照程序履行用地报批手续,依法依规做好各类项目用地供应。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准入要求,督促区内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开发区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你们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大对开发区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开发区后续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设立浙江永嘉经济开发区等的复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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