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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1-779241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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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2-10 |
发文字号: |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87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7792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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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
发文机关: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1-02-10 | ||
发文字号: |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87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等2件规章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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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等2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2021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等2件规章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规章予以废止: 一、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2008年7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18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二、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2010年1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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