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26 14:10
  • 来源: 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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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与执法信息公开,高质量推进政策解读,加强窗口建设,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我局组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活动42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754条,推送微信551条,微博发布信息117条。

1.持续推动用权公开。一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2021年度4项重大行政决策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承办人大建议82件、政协提案130件,其中主办件答复意见全文已全部公开。二是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开设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专栏,2021年反垄断栏目发布信息19条,知识产权栏目发布信息16条。对外发布网络传销、“铁拳”行动等8期典型案例。三是加强监管信息公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我省市场主体(不含注销)893.05万户,共计涉企信息2.17亿条。四是及时发布食品抽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2.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在翔实政策解读内容,采用图解、新旧对比等多种形式解读基础上,谋新求变,政策解读工作亮点频现。组织11个设区市政府开展“市长谈食品安全‘十四五’”系列访谈;运用地铁数字电视投放“浙食链”相关公益广告;在浙里办开发上线食品安全培训考试功能,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线上食安知识学考,共有26.7万余家餐饮单位完成线上学考;参加了省政府组织的四场民生政策进万家专场宣介活动,并及时更新线上专栏,2021年发布信息104条;在门户网站发布的政策文件解读均公开解读人联系方式,实时为群众提供咨询解答。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我局领导两次出席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就疫情防控期间怎样确保农贸市场安全、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等回答记者提问。在我局微信矩阵开设“浙江冷链物防权威发布”话题,定期发布冷链物防通报,公布我省流入进口冷链食品及检查情况。二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4月起每周发布《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快报》,累计已发布23期,每两周组织专家编写《消费提示》,已发布20期,发布5期《风险预警交流期刊》;针对春节、中高考等特殊时段食品安全特点,采用一图看懂等方式发布饮食注意提示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2020年结转1件,办结48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占比77%,较去年提高16个比分点。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印发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规范我局微信矩阵内容发布,制定《矩阵发布分类审核流程》《矩阵发布指引1.0》等指引性发布规则,对民生稿件和政务稿件创新性引入量化发布参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对门户网站首页进行改版,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版面,增加政策文件及解读、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入口;完成门户网站文件及解读、公告公示等栏目适配html5改造,实现向微信矩阵同源发布;积极参与全省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新媒体摸底,做好改革准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印发我局关于落实《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二是强化全省系统业务培训,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就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及争议解决要点和难点剖析授课。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2021年度综合绩效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87

2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5.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4

0

0

0

0

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

0

0

0

0

0

3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2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4

4

0

0

0

0

4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1

0

3

0

0

1

0

1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市场监管重点工作成效公开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形式创新还需进一步探索。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省域治理现代化等要求,以全省市场监管改革发展事业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走融媒体创新之路,不断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提升政民互动水平、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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