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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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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940条,其中各单位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信息36020条,内容涉及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政府决策、重点工作、行政执法、财政信息等。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1205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9424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442条。 (一)全面提升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落实《温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温政发〔2016〕56号)等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今年各单位共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目录信息33条。对目录所列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外,均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今年共发布征求意见及反馈信息73条。健全市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今年共发布市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4条,其他市级会议信息83条。 二是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浙江政务网完成近900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开下放工作。目前,共向社会公布了42个部门6119项行政权力和30个部门420项主要职责,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43个、公共服务事项279项,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一律予以取消,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让全部权力事项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并贯彻落实“三统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共计132条。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力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今年我市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12054条,在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信息929条。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全面启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今年共设置“双随机”检查任务418个,任务设置检查6132户次,任务检查完成率和公示率均达100%,问题处置率达100%;应用掌上执法系统15396户次,全年掌上执法系统使用率达99.88%,应用信用规则率82.36%,跨部门联合监管率15.78%,问题处置率100%。 四是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和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先后公开发布各类最新便民利企政策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公共服务领域证明材料取消清单、温岭--纳雍“跨省通办”事项清单、“网上办”“掌上办”推荐办理事项清单、办事无休日服务事项目录、涉企事项清单、镇(街道)可办民生事项清单等,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温岭市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移动客户端及第三方平台,开通了电信114百事通、台州市无差别导办受理支撑系统、领导信箱、市长助跑、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访投诉等线上群众评议渠道,广泛了解群众评价,多方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增强政民互动。2020年,共接受群众评价143954件,其中满意143864件,满意率99.937%,基本满意85件,基本满意率0.059%,不满意5件,不满意率0.004%。 五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务公开办〔2020〕2号),围绕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切实加强保障措施三方面,对重点工作逐一进行说明,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确保任务推进规范、高效运行。今年已对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梳理,共梳理出1396个政务公开事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以专题形式展示。按照上级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我市各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查询检索功能,提升公众体验满意度。 六是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及“六稳六保”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今年共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灾害救援、疫情防控等信息共474条。开设“六稳六保”专题,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卫健、人力社保、医保、生态环境、不动产、退役军人等领域及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等相关政策举措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教育相关政府信息988条,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校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发布人才人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信息577条;发布传染病防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障政策等信息221条;发布污染防治监测、空气质量预报、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等环保类信息1049条。 七是深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各单位共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899条,其中以专栏形式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分类集中公开8个重点项目内容共450条,着力解决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严格落实《浙江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2020年版)》(浙发改公管〔2020〕132号),加快完善以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为枢纽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助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张网公开、一站式查询,全年共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5360条,涉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 (二)依法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答复工作,减少行政争议。重新编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并印发《温岭市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规范》(温政务公开办〔2020〕1号),整理规范了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中常用的19种程序和实体处理文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程序。2020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3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9%。其中市本级收到85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3.4%;部门和镇、街道收到248件,与去年持平,其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110件,占所有部门和镇、街道申请件的43%。当面申请38件,网络申请65件,信函申请230件。申请公开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建设等方面内容。从办结(包括去年结转13件)的情况看,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334件,依法延期后办结的10件,尚在办理中的2件。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7件,维持的3件,驳回复议申请的1件,撤回的2件,部分撤销1件。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15件,同比下降42.3%,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13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5件,撤诉的4件,未判决的2件,被依法纠错的2件,败诉数量同比下降50%;经复议后起诉的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2件。 (三)整合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始终坚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今年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对资源库进行改造,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二是积极推进以“温岭发布”为主的政务新媒体矩阵有序发展,今年“温岭发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874条政务信息,“温岭发布”官方微博共发布1684条政务信息,在权威信息发布、民生信息互动、突发事件舆情引导等方面都形成了有效的运营管理体制。 三是加强温岭市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同时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整合各类网上受理投诉举报的渠道,形成集热线、网络为一体的平台。今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投诉38049件,其中来信2053件,来499件,来电28087件,网上投诉7410件。按期转交率、受理率、答复率均为100%;按期答复率、复查率均为100%;信访部门满意率为99.54%,责任单位满意率为99.37%。 四是灵活运用公开媒介,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以一心(融媒体指挥中心)、两翼(广电+报社)、十端(包括APP、微信、微博、抖音等)的融媒矩阵,为“美丽温岭、活力温岭、幸福温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撑和精神动力。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年度重大主题宣传工作,适时推出《众志成城 防控疫情》、《两战赢 夺五冠》、《推进三服务》等专题专栏;“613事件”第一时间发布《争分夺秒彻夜救援 不放弃一条生命》《村民积极行动 勇救被困人员》等多篇报道;“温岭广电新闻”微信公众号广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工作;新媒体策划开展“千企万岗”网络直播招聘会、“暖春行动”主播带货等活动;配合全市举行第八期电视问政《再问文明》,达到了媒体问政应有的实效,有效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2020年度编印政府公报4期,公众可至公共查阅点免费查阅或通过门户网站下载阅读。 (四)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 一是建立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市政府对照政府工作报告,按月向社会公开重点工作。各单位按月或季度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今年共公开重点工作、计划总结类信息327条,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解读文本与政策性文件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采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解读。今年共发布图文解读53件,提升政策解读的生动性及立体性。做好关联阅读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网上关联,方便网民查询、阅读。 二是主动回应关切。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等,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全市各有关单位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28次,内容涉及战“疫”、法律服务、教育改革、医疗卫生、减税降费、社会保障、交通出行、旅游文化、乡村建设等经济社会热点。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公开,在重点领域公开领域设置建议提案专栏,公开人大、政协相关提案的答复有关信息,全年累计公开279条。 三是发挥在线访谈作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全年共举办在线访谈8次,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明连及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市商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接听市民来电,包含生态环保、教育考试、劳动社保、内外贸易、卫生健康、交通建设、行政服务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建议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为市民解答疑惑,及时受理交办问题。 (五)切实加强监督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部署政务公开职责。按照浙江省、台州市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订了《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政办函〔2020〕13号),明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和总体要求,确定了十六项工作任务,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并将责任进行分解落实。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考核督办。定期检查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网上信息公开数,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切实加强日常监测。对浙江省及台州市开展的测评中反映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反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年报编制发布情况、政策解读发布情况、依申请答复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三是开展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对温岭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2020年,针对政务公开领域主动公开、解读回应、平台建设等指标,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半年度、全年度评估,评估后下发问题清单,并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并在中国温岭门户网站开展2020年度温岭市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调查问卷,接受群众评价与互动。今年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未发现行政机关违反《信息公开条例》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推进扎实,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不断拓展,平台建设逐步加强,但对标上级的新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实效有待提升。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部分栏目缺少“干货”等;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规范。今年我市依申请公开办件仍居高不下,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形成较大挑战,也反映出基层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件时业务能力不足,因信息公开引起个别行政诉讼案件败诉;三是平台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年更新数量较少,没有发挥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应有的作用。 下一阶段,我市将持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工作。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决策公开、会议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开力度,着力探索创新公开方式。 二是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全面对接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处理平台,推动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实时查询、追溯和统计功能;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和工作要求,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准;加强对疑难问题的理论沟通和案例分析,完善后续行政争议的应对机制。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做好本部门门户网站内容维护,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管理,利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对各行政机关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监督。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应进行关停整合,以规范发布权威政务信息。 四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指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优化公开方式和公开内容。指导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原则要求,结合本领域实际,大力推进相关公共服务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方便基层群众生产生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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