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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合作共建长三角期现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取得新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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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的批复》(国函〔2020〕32号),要求推动大宗商品期现市场联动发展。在省领导的指导推动下,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战略入股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浙油中心”),双方于2020年11月10日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一年来,浙油中心与上期所紧密合作,加快推进长三角期现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建设,多项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价格指数发布。今年6月21日,上期所、浙油中心在上期所低硫燃料油期货上市的仪式上,共同发布“中国舟山低硫燃料油保税船供报价”。“舟山价格”是首个以国内期货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的人民币报价机制。运行四个月以来,“舟山价格”与新加坡普氏Mops价格、国内期货价格和舟山船供油现货价格的相关性明显增强,市场关注度、接受度得到提升,“舟山价格”影响力逐步显现。 二是产能预售交易模式落地。产能预售交易能够为炼化企业和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型贸易商提供线上销售的渠道,同时为落户浙江自贸区的中下游油气企业组织优质资源,服务实体企业,助力油气全产业链建设,提升以油气为主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今年9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出具备案批复,同意浙油中心开展产能预售交易,10月在第四届世界油商大会金融专业论坛上,产能预售交易规则正式发布。 三是探索仓单互认互通。2019年12月上期标准仓单平台上线“浙油中心报价专区”,浙油中心与上期所就汽油、柴油、燃料油、橡胶和沥青等品种实现信息对接。截至今年9月,报价专区共发布报价信息8000余条,累计实现汽柴油、橡胶等贸易量超过16万吨。在“报价专区”基础上,推动双方探索仓单互认互通。 (信息来源:监管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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