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浙江省审计厅
  • 日期: 2021-01-29 18:36
  • 来源: 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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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省审计厅”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jt.z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55号;邮编:310007;电话0571-87051621;传真:0571-8705162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省域治理现代化开局之年。2020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厅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持续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6月,进一步完善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个一级栏目、10个二级栏目和相应的24个三级栏目,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关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省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重要公告、审计业务工作情况等。完成厅门户网站全网14000余条信息推送,实现资源库信息推送贡献率100%。在厅互联网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我厅2020年部门预算及2019年度部门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同时,按要求及时公开机构介绍、政策文件及解读、人事信息、统计信息、规划信息、政府采购招标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省政府规章

0

0

3

规范性文件

2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25

3055.86

2.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审计署网站、《浙江日报》、浙江在线、新蓝网APP、今日头条号、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多媒体平台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稿件,全年在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108条;在省政府网站“聚焦审计”专题栏目公开综合性审计情况报告、具体审计项目结果公告、审计移送处理结果、重要审计工作情况等各类信息61条,各类信息稿件在省部级以上媒体刊发134篇次。

3.深化审计结果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审计项目结果56个,审计项目结果公开数量较2019年增加19个。2020年7月,我厅围绕《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先后在《浙江日报》、浙江在线、浙江新闻客户端、新蓝网客户端、审计署网站、今日头条号、中国网、央广网、人民网等媒体平台公开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围绕预算执行和财政政策落实审计情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审计情况、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落实审计情况、“六稳”“六保”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促进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审计情况等8个方面,主动公开审计发现的128类问题、760个明细事项。加大审计移送案件曝光力度,在省政府网站“聚焦审计”专题、厅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中不定期推送审计移送案件类信息。

4.推进审计整改情况公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以公开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12月,我厅在厅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微信、今日头条号上公开了《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审计整改报告在公开全省审计整改落实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推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落实等8个版块,就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防疫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和使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等30个方面的审计整改结果进行全面公开。11月,在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开设“审计整改落实”专栏,公开各级审计机关推动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5.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公众参与等工作机制;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首次在要点中体现各项工作的牵头处室及配合处室;严格政务公开“两张清单”督查机制,增加全网督查频率;首次制定全省审计宣传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审计宣传工作任务;首次由办公室牵头,秘书处、法规处、内审处、科研所等多处室联合制定全省审计工作报告宣传工作方案,同步明确公开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移送事项、2019年度市县财政决算审计项目结果公告等18个对外公告审计项目清单;在审计工作报告发布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涉审舆情进行全天候跟踪监测,首次出具深度分析报告。

6.主动营造良好互动氛围。加强重大事项社会意见征求工作,增加专家论证环节。此外,我厅还在深入解读审计相关重要政策、多种形式解读审计工作报告、深化运作政务新媒体等方面下功夫,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审计工作相关情况的可读性、互动性,让更多社会公众走近审计、读懂审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8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为提高依申请公开满意度,我厅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过程中,多次与申请人沟通,努力做到“答复前有沟通,答复后有提醒,答复形式严谨规范”,获得诸多申请人的支持和认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21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1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7

21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厅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增强与社会公众互动等方面有了较大进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内部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员参与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仍有提升空间等。2021年,我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厅办公室牵头抓总,相关处室各负其责,形成“政务公开一盘棋”格局。在有序推进各项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发声,回应关切,保障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和改进网站内容建设和栏目更新。拓展公开载体,通过政务微信、今日头条号等多媒体平台推进政务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有效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审计机关的指导工作。一是不定期举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邀请有关专家专题授课,提高全省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二是通过全省审计机关政务公开与信访工作群,加强对市县审计机关的指导,提升全省审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继续选派市县审计干部至省厅政务公开工作岗位学习锻炼,由省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一对一指导。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问责。严格省厅政务公开“两张清单”督查,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浙江省审计厅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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