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日期: 2021-01-29 17:47
  •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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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政务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务求公开实效。经统计,2020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603条;微信平台共推送信息1026条,阅读总量124.64万,其中阅读量超过1万的14条,常读用户月均增长约10%。

(一)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决定》,在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制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明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架构、主动公开程序及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规范。二是进一步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强化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二)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1.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公开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采取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2.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开我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准确公开办事流程、办事机构、所需材料、咨询电话等信息。

3.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同步发布解读方案。参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浙政办发〔2016〕8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反馈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对我局现行有效的3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3轮梳理,提出了202件拟继续有效、15件拟暂时保留、109件拟废止或失效的清理意见,于2021年1月对外公开清理结果。落实专人,积极配合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

4.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加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全年共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51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25期,发布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情况通报105期,共计408类产品11172批次,合格10098批次,不合格1074批次。在局门户网站建立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栏目,集中展示地市专项监督抽检信息。

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市场监管规则标准栏目,发布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质量监督等领域规则文件及地方标准信息。公布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单部门抽查事项27条,跨部门抽查事项17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公示我省市场主体(不含注销)831.79万户,其中,企业308.74万户、在华经营的外国(地区)企业85户、农专社5.84万户、个体户517.2万户;吊销未注销市场主体28.43万户,其中吊销未注销企业25.06万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移出)企业(含农专社)34.25万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移出)企业3.74万户。公示系统累计归集公示我省涉企信息1.85亿条。全年累计接受社会访问23.98亿次

5.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共同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省级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管理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助力基层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围绕“六稳”“六保”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抓好惠企政策宣传。接续推出两批共27条服务举措,制定落实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放心消费11个方面意见,牵头九部门联合出台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16条扶持意见,推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 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和高质量发展。依托浙江省小微企业云平台上线抗疫稳企政策708部,其中国家级70部,省级56部,市县区582部,向全省273万个体户和企业推送了1165万条抗疫情稳发展政策干货。组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全力做好宣传发动推动纾困工作尤其是直补资金落地落实;吸收“五色图”“健康码”等浙江首创经验,会同省卫健委及时发布12项疫情防控地方标准;鼓励和引导商品市场主办方落实减租政策,推动减免相关检验检测费用,部署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牵头开展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着力构建“物防”精密智控体系的同时,加大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的宣传力度,消除公众疑虑恐慌情绪。

2.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局领导先后6次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围绕群众关心的“农贸市场应对疫情保供应”、“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监督检查”、“涉疫消费投诉情况及处置原则”、“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保障消费者权益”等问题,解答公众疑惑。今年以来我局工作频频登上新浪微博热搜榜,其中包括“浙江发布首个儿童口罩团体标准”、“浙江约谈三大运营商”、“三大运营商联合发布在浙整改措施”、“浙江对抢注李文亮商标申请人开罚单”、“爱奇艺优酷等11家音视频平台被约谈”、“浙江要求5月后进口冷链食品加贴溯源码”等。

3.加强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围绕商品市场转型提升和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发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单位评价标准,及时公布评价结果。在局门户网站公示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信息38条,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发证公告42批、特种设备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41批,食品生产许可证作废及注销公告94条。依托浙江在线建立“放心消费在浙江”专栏,围绕放心消费单位建设,公开各地先进典型、动态要闻,全年发布科普问答24条。

(四)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工作

1.建立健全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对照政府工作报告及省委省政府交办任务,梳理形成我局年度重点任务清单50项,包括编制浙江省“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深入推进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全面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等,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各项任务的执行情况。

2.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省局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全年带头解读政策2次。注重运用图表图解、新旧条例对照、多媒体课件等方式解读,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实行局门户网站与政务信息平台同步发布。围绕“稳企业、惠民生”方面,以知识产权便民惠企、证照分离便民惠企等主题,运用问答方式和简明易懂的文字、图片等形式,编制《政策简明问答》专题(宣传页)。

(五)及时精准回应社会关切

1.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联合主流媒体,通过新闻通告、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实地采访报道等多种自主发布方式,对政策举措出台、法律法规解读、创新做法成效给予深入宣传。全年局领导参加各类新闻公示会和发布会40场,其中局主要领导参加9场。今年共向媒体发布新闻通稿约212篇,组织媒体宣传报道活动52余次,各级媒体刊发我局相关内容原创报道1363余篇,转发3590余篇。其中,中央电视台播出6次,新华社27篇,人民日报1篇,人民网21篇、中新社114篇、中国市场监管报38篇(头版29篇)、总局官微“市说新语”40篇、“市说新语”微博37篇,浙江日报69篇(头版10篇),浙江卫视62篇、浙江发布19篇、浙江之声80篇、浙江新闻客户端106篇。

2.强化网络舆情处置。建立省市两级舆情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快速协同通讯联络网,对重大舆情实行24小时持续监控。“3·15”期间监测到“澎湃新闻报道义乌‘网红直播第一村’售假”相关信息,第一时间转告当地局,义乌市局迅速回应、高效处置,积极主动与关键媒体沟通对接,消除舆情隐患。

3.加强政民互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网民留言答复时间及质量要求,高度重视,坚持结果导向,着力加强政民互动办理力量,提高答复质量,全年共答复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各类咨询、意见建议862条。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调查问卷获6800人投票。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公众建言献策收到134份答卷。

4.丰富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人大建议提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我局主办的39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全部全文公开。按照省政府及省财政厅对财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年度预决算公开,含收支决算总体情况、“三公”经费决算中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情况等,并在省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阅与监督。

(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

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考省政府、其他部门及兄弟省份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中的成熟做法,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28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42件,2019年结转至2020年办理的3件。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办结44件,1件结转至2021年办理。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或同意公开的24件,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其他处理等17件。

(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不断加强省局门户网站建设。坚持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地位,确保网站内容建设管理有序。完成对接统一信息资源库。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安排专人定期登录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查看门户网站的错字、栏目更新、页面功能等监测结果,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网站日常安全检查和技术防护,切实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2.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在“浙江市场监管矩阵”微信平台开设助力小微发展“微风行动”、重大科技装备巡礼等专题宣传,采用“一图读懂”、动画视频、卡通形象等多种形式,增强内容的丰富性和趣味性,提升吸引力。我局微信平台在全国率先上线市场监管表情包,并在表情词组中嵌入“放心消费在浙江”、“最多跑一次”等市场监管宣传热词。同时,在表情包基础上设计制作周边文创产品,与市、县、所联动,线下扫码推广活动,效果良好。此外,在知识产权日、安全宣传月、计量日等重大宣传节点,推出vlog协同推广,均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矩阵原创的《战疫十八技能》视频获省直机关抗疫视频作品大赛一等奖。

(八)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强化工作考核加强对机关处室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落实处室主体工作责任,强化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1

21

2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

-19

309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8

-4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9

-67

20

行政强制

41

-12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3

9863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以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2

(七)总计

44






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征集到的意见较少,公众参与模式有待探索创新;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有待提高。2021年,我局将从三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对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办法中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内容,建立日常工作通报和“晾晒”制度,及时交流政务公开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建设。结合工作新情况,不断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确保内容涵盖全面、栏目定位清晰,进一步美化门户网站外观,加强栏目展示的编排设计,提升公众访问体验。继续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纵深推进政务公开。

(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制度讲解、依申请公开答复案例解析等内容的主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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