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76668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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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09-092020-09-09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26号建议的答复
  • 日期:2021-01-27 15:05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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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滨梅代表:

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26号《关于深化戏曲院团改革,打造戏曲数字经济新产业模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推动传统戏曲改革创新、打造戏曲数字经济新产业模式,是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的创新举措,也是实现浙江戏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省持续推动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着力优化数字化时代传统戏曲生态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着力健全政策体系。在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传统戏剧保护振兴计划、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着力创造戏曲产业数字化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二)切实强化投入保障。建立健全戏曲传承发展经费投入机制,每年安排1620万元用于56个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越剧艺术的振兴发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浙江小百花越剧院优秀剧目数字化工作,支持浙江省传统文化数据库建设。

(三)努力培育人才队伍。积极培育专业化人才服务和中介机构,注重发挥文化经纪、代理公司及文化经纪人、代理人在人力资本市场化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实施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新松计划”、艺术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和舞台艺术“1111”人才计划,为戏曲创新发展注入新活力。

(四)不断推进工作创新。深化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改革,鼓励剧目创作、唱腔音乐、表演程式、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创新戏曲传播方式,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发展线上传播等多种传播形式。开展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建成专业艺术数据平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组织省属文艺院团党员开展文艺轻骑兵“云”行动,将线下剧场搬到线上。

二、下一步工作

我省将进一步发挥戏曲演艺产业在增强文化自信、促进经济繁荣、扩大文化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推动演艺产业向数字化、多元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借鉴您提出的戏剧数字传媒平台、载体建设的建议,深入推进全省戏曲云、“浙里好玩”平台等建设,并不断加大投入和技术支持。

(一)进一步夯实戏曲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发挥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强化院团改革、戏曲振兴等工作,推动院团改革和戏曲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列入我省文化体制改革重点项目、文化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积极支持以浙江小百花越剧院为代表的国有文艺院团发展,推动浙江传统戏剧借助网络媒体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持续推进“诗画浙江”·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和数据集成,推进省戏曲数据库等重点项目建设,建设全省戏曲云,并推动纳入浙江智慧文化云。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规范,推进现有应用系统融合,建设用户管理系统,采集省戏曲数据库、微信客户端等用户以及剧场等场馆预订预约信息。推进演艺市场治理领域业务协同综合平台应用建设,构建统一信用监管服务系统,加快演艺经纪公司信用评价指标研究,尽快形成大数据采集和分析模型。

(二)积极探索舞台艺术数字化发展新路。积极承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任务,着力构建浙江文化素材库,充分利用越剧等浙江传统戏曲文化大数据,为戏曲传承发展提供支撑。支持国有文艺院团数字化发展,依托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行业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推动戏曲数字化成果走向网络化、智能化。鼓励国有文艺院团与企业开展数字化合作,通过数字赋能、技术创新,推动舞台艺术在线上传播、应用场景拓展、大数据管理和智慧营销等方面开展模式创新,实现舞台艺术消费便捷化、传播数字化和管理智慧化。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加大创新策划力度,将“云”上流量引向线下,探索线下演出新形态,引导观众回归剧场,实现线上线下互补互促。鼓励运用虚拟形象、语音合成等技术打造虚拟戏剧演员、越剧女团、民族美声流行歌唱组合、国风演奏组合等,并进行巡回演出。

(三)支持推动戏曲艺术市场化宣传推广。支持国有文艺院团戏曲演艺项目进驻“学习强国”平台,探索与网络平台合作开发传统文化类网剧、网络综艺、网络音乐等。发挥戏曲在文旅融合领域的助推作用,鼓励省内5A级景区打造富有特色的文化演艺项目。持续举办浙江省传统戏曲演出季、浙江戏曲北京周等,支持国有文艺院团、演出场馆依托“浙里好玩”平台,探索建立智慧营销数字化平台,逐步实现信息查询、演出预约、购票验票、观演评价“一机化”便捷服务。围绕戏曲艺术IP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省内文创企业开展项目考察,通过合作共享、授权开发等形式,开发戏剧文创产品,拓展演艺产业边缘市场,推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文创产品销售渠道。借助旅游市场宣传推广渠道,推动艺术院团进行院团文化、戏曲演员、艺术作品等常态化线上宣介,吸引潜在文化消费群体,形成艺术院团演艺产业营销新模式。

感谢您对浙江文旅和戏曲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26号《关于深化戏曲院团改革,打造戏曲数字经济新产业模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推动传统戏曲改革创新、打造戏曲数字经济新产业模式,是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的创新举措,也是实现浙江戏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省持续推动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着力优化数字化时代传统戏曲生态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着力健全政策体系。在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传统戏剧保护振兴计划、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着力创造戏曲产业数字化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二)切实强化投入保障。建立健全戏曲传承发展经费投入机制,每年安排1620万元用于56个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越剧艺术的振兴发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浙江小百花越剧院优秀剧目数字化工作,支持浙江省传统文化数据库建设。

(三)努力培育人才队伍。积极培育专业化人才服务和中介机构,注重发挥文化经纪、代理公司及文化经纪人、代理人在人力资本市场化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实施青年艺术人才培养“新松计划”、艺术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和舞台艺术“1111”人才计划,为戏曲创新发展注入新活力。

(四)不断推进工作创新。深化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改革,鼓励剧目创作、唱腔音乐、表演程式、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创新戏曲传播方式,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发展线上传播等多种传播形式。开展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建成专业艺术数据平台。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组织省属文艺院团党员开展文艺轻骑兵“云”行动,将线下剧场搬到线上。

二、下一步工作

我省将进一步发挥戏曲演艺产业在增强文化自信、促进经济繁荣、扩大文化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推动演艺产业向数字化、多元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借鉴您提出的戏剧数字传媒平台、载体建设的建议,深入推进全省戏曲云、“浙里好玩”平台等建设,并不断加大投入和技术支持。

(一)进一步夯实戏曲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发挥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强化院团改革、戏曲振兴等工作,推动院团改革和戏曲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列入我省文化体制改革重点项目、文化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积极支持以浙江小百花越剧院为代表的国有文艺院团发展,推动浙江传统戏剧借助网络媒体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持续推进“诗画浙江”·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和数据集成,推进省戏曲数据库等重点项目建设,建设全省戏曲云,并推动纳入浙江智慧文化云。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规范,推进现有应用系统融合,建设用户管理系统,采集省戏曲数据库、微信客户端等用户以及剧场等场馆预订预约信息。推进演艺市场治理领域业务协同综合平台应用建设,构建统一信用监管服务系统,加快演艺经纪公司信用评价指标研究,尽快形成大数据采集和分析模型。

(二)积极探索舞台艺术数字化发展新路。积极承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任务,着力构建浙江文化素材库,充分利用越剧等浙江传统戏曲文化大数据,为戏曲传承发展提供支撑。支持国有文艺院团数字化发展,依托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行业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推动戏曲数字化成果走向网络化、智能化。鼓励国有文艺院团与企业开展数字化合作,通过数字赋能、技术创新,推动舞台艺术在线上传播、应用场景拓展、大数据管理和智慧营销等方面开展模式创新,实现舞台艺术消费便捷化、传播数字化和管理智慧化。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加大创新策划力度,将“云”上流量引向线下,探索线下演出新形态,引导观众回归剧场,实现线上线下互补互促。鼓励运用虚拟形象、语音合成等技术打造虚拟戏剧演员、越剧女团、民族美声流行歌唱组合、国风演奏组合等,并进行巡回演出。

(三)支持推动戏曲艺术市场化宣传推广。支持国有文艺院团戏曲演艺项目进驻“学习强国”平台,探索与网络平台合作开发传统文化类网剧、网络综艺、网络音乐等。发挥戏曲在文旅融合领域的助推作用,鼓励省内5A级景区打造富有特色的文化演艺项目。持续举办浙江省传统戏曲演出季、浙江戏曲北京周等,支持国有文艺院团、演出场馆依托“浙里好玩”平台,探索建立智慧营销数字化平台,逐步实现信息查询、演出预约、购票验票、观演评价“一机化”便捷服务。围绕戏曲艺术IP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省内文创企业开展项目考察,通过合作共享、授权开发等形式,开发戏剧文创产品,拓展演艺产业边缘市场,推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文创产品销售渠道。借助旅游市场宣传推广渠道,推动艺术院团进行院团文化、戏曲演员、艺术作品等常态化线上宣介,吸引潜在文化消费群体,形成艺术院团演艺产业营销新模式。

感谢您对浙江文旅和戏曲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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