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776502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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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9-11-17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函〔2019〕84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9-7765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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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
发文机关: | 省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19-11-17 | ||
发文字号: | 浙政办函〔2019〕84号 | ||
废止时间: | 0000-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台州大环线收费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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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台州市政府《关于要求取消台州市大环线收费公路项目的请示》(台政〔2019〕36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州大环线收费项目取消收费的意见》(浙交〔2019〕192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台州大环线在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收费站、104 国道青岭收费站的合并收费及收费项目。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另行通知。 二、省交通运输厅要根据《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公路鉴定、验收、移交和对外公布等具体事宜;台州市政府要切实做好取消收费后的相关工作,确保平稳有序。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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