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将浙江钱江服装小商品市场等15家单位列为第十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现予公布。 各市、有关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制订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督办责任部门、配合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整改完毕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要及时组织消防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省消防总队。 鉴于浙政办发〔2012〕9号文件公布的20家第十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不再将其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 附件:第十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十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1.浙江钱江服装小商品市场(西区)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配合部门:省工商局 2.奉化市商贸大厦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 3.宁波市鄞州中河华世博际浴场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 4.浙江商场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商城(一区)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省国资委,配合部门:省工商局 5.浙江巨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厂房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安监局 6.浙江永联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省安监局 7.湖州市南浔区湖滨花园综合楼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 8.浙江嵊州(中国)领带城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省国资委,配合部门:省工商局 9.绍兴越都大酒店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省旅游局 10.兰溪亿丰国际大酒店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州销售分公司龙游城西加油站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省安监局 12.衢州市灯具市场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配合部门:省工商局 13.温州宝沣商贸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刘基广场地下一层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 14.台州家乐购数码广场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配合部门:省工商局 15.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渔都大厦 督办责任部门: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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